十三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于:2022-12-09 09:31)
12月8日下午,十三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市委副县级巡察专员、市委第一巡回指导督导组组长王宏伟到会指导,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宗德超作动员讲话。
王宏伟指出,扎实开展村(社区)巡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组织建立到哪里,巡视巡察就跟进到哪里”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的有效保障,是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抓手。要充分认识开展村(社区)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村(社区)巡察纳入全县巡察工作规划,一并安排、一体推进。巡察组要聚焦监督重点,灵活运用巡察工作方式,精准发现问题。
宗德超强调,要准确把握方式方法,扎实推进本轮巡察。一要坚持系统思维,扎实推进“巡乡带村”试点。对于在巡察乡党委过程中发现的涉及上级惠民政策落实和民生等方面问题,由村巡察组深入核实、印证;对于巡察村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由乡巡察组在全乡范围查找同类问题;对于巡察村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要坚持以下看上,深入查找乡党委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推动标本兼治。二要充分把握基层特点,扎实推进村(社区)巡察。要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关切的民生问题和上级政策落实开展巡察,上看中央政策落实,下看百姓疾难困苦。巡察组要坚持吃住在村,充分利用群众空闲时间,多走访、多交流,真心实意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充分利用动员会、微信工作群、村内大喇叭等方式进行宣传发动,提高群众对巡察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要坚持大量入户走访,对于贫困户、五保户等重点人群要坚持每户必到,深入发现问题及线索。对群众反映强烈、事实比较清楚的民生领域问题,要推动被巡察党组织“立行立改”,迅速赢得群众信任,打开工作局面。三要把准监督重点,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个显著标志。巡察组要牢牢把握“四个紧盯”,紧紧围绕15项营商环境考核指标开展巡察,深入查找党员干部漠视企业群众利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作风方面问题,深入发现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等影响营商环境方面的问题线索。
宗德超要求,一是被巡察单位要主动接受监督,积极配合巡察工作。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把接受巡察监督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主动查摆、系统梳理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剖析原因,实事求是向巡察组反映问题。要主动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巡前要即知即改,巡中要边巡边改,巡后要全面整改。二是巡察组要严明纪律要求,锻造优良作风。巡察组要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是渎职”的观念,勇于担当尽责,敢于较真碰硬,做到不挖出问题决不收兵。要严格纪律约束,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依规依纪开展巡察,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干部形象。
县委共选派10个巡察组,采用“1+5”方式,对五星乡党委及其26个村(社区)党组织进行“巡乡带村”巡察,对县委县政府督查局(营商办)、县委政法委、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县金融局、县法院、县财政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发改委等11个县直单位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