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濮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动态调整县直部门相关权责清单事项的通知
(发布于:2022-11-29 09:01)
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共濮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做好省赋予县86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承接落实工作〉的通知》(濮编〔2022〕52号)要求,组织县直有关部门开展省赋权事项对应权责清单事项动态调整工作。经初步梳理、审核论证等程序,最终确认动态调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公安局等17个部门86项权责事项。新增58项权限,保留27项权限,变更1项权限,其中:新增行政许可17项、行政处罚9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检查4项、其他职权27项;保留行政许可15项、行政处罚1项、行政奖励3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职权6项;变更行政许可1项。
县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相关权责事项的落实衔接工作。对新增权责事项,要编制权利运行流程图,确保权利规范透明运行,切实推进依法行政。
附件:濮阳县承接省赋予县86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权责清单事项调整表
中共濮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22年11月29日
附件:濮阳县承接省赋予县86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权责清单事项调整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