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县第一总河长周东柯开展巡河调研
(发布于:2023-07-11 09:32)
7月10日,县委书记、县第一总河长周东柯到黄河、天然文岩渠开展巡河调研,检查指导河道防汛、河长制等工作开展情况。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胡聚兵,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袁纪彬,县检察院检察长马莲参加调研,县委办公室、县水利局、县河务局及相关乡镇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周东柯一行先后来到梨园乡黄河段聂堌堆村东灵曦园清理整治现场、渠村乡天然文岩渠妨碍行洪安全整治等处,实地察看“清四乱”、妨碍河道行洪安全问题整治等工作情况。
在梨园乡、渠村乡实地察看河长制落实情况时,周东柯认真听取乡镇主要负责人对河湖“清四乱”、妨碍河道行洪安全问题整治等情况汇报。他指出,河湖“清四乱”、打击河道非法采砂、碍洪突出问题整治三大专项行动是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的有力措施,是改善周边群众生活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需求的迫切需要。各级河长、相关部门要常态化开展巡河检查,加强巡河力度,突出专项整治,严格落实问题整改,确保河道问题及时发现、实时处理、及早解决。
周东柯强调,落实河长制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持续深化“河长+警长+检察长”协作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河长办、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职能,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破坏河湖生态的刑事犯罪,以案释法,教育群众守法敬法;检察机关要发挥公益诉讼在水生态建设中的法律保障作用,不断提高水环境治理保护水平,加快推进全县水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