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县金发〔2022〕33号濮阳县金融工作局 中国人民银行濮阳县支行 关于建立“信贷服务监督举报平台”实施方案
(发布于:2022-10-21 09:00)


各金融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金融信贷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机制,结合实际情况,特建立“信贷服务监督预报平台”现将《关于建立“信贷服务监督举报平台”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1021

  

关于建立“信贷服务监督举报平台”实施方案

 

信贷服务监督举报平台主要服务对象集中在信贷服务和收费两大领域的,主要监督对象为县辖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营业网点,相关担保机构,主要目的是指导纠正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服务不规范和乱收费行为。

一、组织领导

“信贷服务监督举报平台”由县金融局牵头,各金融部门及银行业金融机构配合完成。“平台”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金融局综合股,对外公布举报电话 :0393-3336600,并设立举报邮箱:pyxczjjrb@126.com

二、监督举报具体事项

(一) 延迟服务。不得恶意刁难企业负责人,态度傲慢,不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延长办结时限。

(二) 违规收费。收费标准应公开、透明、并充分晨行告知义务,便客户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不得造规增加收崇服务项目,擅自提高收袭标准; 依法承担贷款业务及其它服务中产生的尽职调查、押品评估等相关成本,不得以费用形式转嫁给客户。

(三) 不当搭售。不得在发放贷款或提供担保过程中,以其它方式强制捆绑及搭售理财、保险、信用卡、基金等金融产品。

(四)存贷挂钩。贷款业务和存款业务严格分离,不得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部署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0日)

加强政策宣传,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引导社会参与监督。

(二)自查自纠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按照治理工作内容,将本单位正在执行的收费项目、标准进行大厅公示: 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迅速整改。

(三) 常态化监管阶段 (12月1日以后)

由金融局牵头,协同其他金融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督导,并建立长效机制,对接收的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经县“信贷服务监督举报平台”调查核实后,对相关机构下发“信贷服务整改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相关金融机构在整改完毕后,需形成整改报告,报县“信贷服务监督举报平台”备案。

四、具体要求

(一) 提高认识。各金融部门要站在维护全县优化营商环境的战略深度,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信贷服务和收费行为,做好“金牌店小二”,履行好各自职责

二)加强领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机构要针对该方案,明确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对服务方式和收费项目进行认真自查,做好整改、建章立制工作。

(三)严肃纪律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一把手要扛起主 体责任,对于该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问 题反复出现,影响全县营商环境工作大局,一经核实,将 依照《濮阳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处理办法(试行)》,采取现场问答、工作约谈等方式进行处理,情节特 别严重的,交纪委监察机关进行处置。

 

附件.信贷服务整改意见书

 

 (本方案自20221021日执行)

 

信贷服务整改意见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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