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自评报告的公示
(发布于:2023-07-24 16:53)


 

按照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评估验收的通知》要求,现将濮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自评报告公示如下:

2021年启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以来,我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狠抓基础建设,强化监管力度,健全诚信体系,全面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依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我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任务圆满完成,自评得分为99.8分。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依法履行

1、濮阳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成立了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农业农村、发改、财政、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和粮食等部门和各乡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方案、明确了部门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县委、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推进创建工作。

2、濮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规定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各责任单位职责清晰,衔接协调顺畅,各成员单位积极推动工作进展,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3、县政府已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对各成员单位、各乡的绩效考核体系中,所占权重达6%并与各成员单位、各乡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4、县政府分别印发了2020年、2021年、2022年《濮阳县县直部门(单位)、乡(镇)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办法》,以上三个年度考核情况进行表彰。

5、县政府印发了《濮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纳入本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

6、根据濮阳县实际,各成员单位及各乡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专项整治方案、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等,并认真组织实施

7、县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8、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安排均不少于100万元,能够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自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以来,投入专项资金2560万元用于监管能力提升等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财政投入较2021年增长10%,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0.2个百分点。

  二、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9、濮阳县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印发了《濮阳县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的通知,分别建立了濮阳县种植业监管名录、农资门市监管名录、养殖业监管名录、屠宰企业监管名录、粮食收购企业监管名录、农产品零售市场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实行100%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

10、濮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濮阳县农业农村局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濮阳县文明办建立诚信“红黑榜”发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职能部门定期开展巡查,对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曝光,依法在“文明龙乡公众号进行了发布公示。

11、县、乡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纳入监管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种养殖大户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指导、签订承诺书、发放告知书、宣传册等多种方式,开展质量安全培训,各监管部门认真履行法律义务告知程序,将相关的法律义务,违法应承担的行政、刑事责任,宣传告知到位,安全责任告知率和培训率达100%。

12、制定了《农业投入品监管制度》《农药安全间隔期制度》《兽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印发了关于加强兽药休药期管理制度的通知》,签订了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认真落实了生产记录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安全间隔期等规定。

13、建立《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包含生猪进场验收制度、非洲猪瘟监测制度、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生猪肉品流向登记制度等;屠宰企业有专人进行定点监管,从生猪进场、屠宰、检测到肉品流向均有完整记录,实现肉品质量可追溯。

14、认真研究制定检测制度,推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自检工作,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农产品检测。

15、认真研究制定了《生猪屠宰进场验收制度》《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检测制度》《产品出厂及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督屠宰企业全面落实屠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及各项制度。

16、印发了《濮阳县农产品进货查验、抽查检测制度通知》《关于做好农产品收储运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对相关企业和市场主体开展全方位执法检查,严格督促认真落实各项制度。

17、按照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濮阳县农业农村局下发《关于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通知》,将病死畜禽到市政府指定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理,建立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台账,确保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三、农业投入品监管有力

  18、制定了《农药市场准入制度》《兽药登记备案准入制度》《饲料市场准入制度》等制度,濮阳县对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全部实行许可登记。截至目前,全县农药经营门店434家,兽药经营门店 35家,饲料经营门店28家。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巡查,检查农资经营户经营台账记载及诚信守法经营等情况。

19、制定了《农业投入品购买索证索票、经营台账制度》,印发了《濮阳县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意见》,建立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 22 家,开展废弃物收集处理及无害化处理试点。

  20、制定了《濮阳县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濮阳县现有 21 家限用农药销售店,证照、经营台账、制度齐全、规范,100%落实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印发了《兽药经营规范制度》,辖区内所有兽药经营店经营规范未销售违禁药品。印发了《关于加强养殖环节自配料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对养殖环节的自配料企业进行不定期检查,实施全面监管,未发现含有禁止添加的饲料及饲料添加剂。

  21、濮阳县全力构建放心农业投入品经营和配送网络,现有10家企业建立了农资配送网点,提供基地农药使用技术咨询服务。集中配送的农业投入品占本地农业投入品总量的比例达到80%。

  22、濮阳县将434家农资经营店全部纳入濮阳县智慧农业监督执法平台”“省追溯平台‘益农管家’”“中国农药数字监督管理平台”,实现了农业投入品监管100%纳入平台管理。

  23、制定了《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检测制度》《农业投入品监管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县域内主要生产基地、农资店投入品进行监督抽查和技术指导;将禁限用农兽药名录对种养殖业主体进行了告知,所有农畜产品生产企业均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有关规定。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扎实推进

  24、印发了《濮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计划》《濮阳县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并开展工作。检测对象覆盖了所有的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基地、种养殖大户和零售市场;2022年,农产品质量县级定量监测610 个样品,定性监测 6312个样品“瘦肉精”检测5500份,检测动物血清9000 合格率100%,抽检数量达到考核要求。

辖区内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自检和委托县乡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开展质量检测,100%落实产品检测制度。

25、成立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职责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巡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设备齐全,负责辖区内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生产环节质量安全日常巡查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监管办公室全年定性检测农产品样品不少于7200个。

  26、印发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引导的通知》,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投入品监管、风险监测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并通过信用平台、简报等方式进行公布。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到位

   27、印发了《濮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意见》《开展农产品生产环节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濮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屠宰行业“强监管保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濮阳县粮食局〈关于印发收购入库管理制度〉和〈粮食的日常管理与检查制度〉的通知》《濮阳县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濮阳县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提升方案》《濮阳县集中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2022年濮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练兵”活动》,并于2023年3月被评为“2022年度省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开展了多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活动和专项行动,重点对农业投入品经营和农产品生产、收购、零售市场等环节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农兽药残留超标、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

  28、县农业农村局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大力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对制售假劣农资、生产销售使用禁限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收购销售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私屠滥宰、伪造冒用“三品一标”产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到了100%。

  29、印发了《濮阳县农产品、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线索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案件移送工作办法》和《濮阳县农产品、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濮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奖励制度的通知》《濮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通知》等制度办法,建立了完善的案件查处机制。针对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立案,达到移送标准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30、建立了河南省濮阳县“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机关协作配合机制。

  31、濮阳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印发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三年内,濮阳县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未发生因本地区生产的农产品造成其他地方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因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得到上级主管部门肯定、社会满意度较高。

  32、制定了《濮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濮阳县食品流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危害。

  六、标准化生产全面实行

  33、印发《濮阳县耕地土壤污染预警工作方案》《濮阳县农村禁烧与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意见》《濮阳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对生产基地产地环境开展了监测工作对农产品产地开展了土壤污染防治普查对畜禽粪便污染开展专项治理。

34、濮阳县加快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制定出台了《濮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濮阳县花生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规划(2021-2025)》《濮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县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的通知》《濮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呈报濮阳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计划的报告及实施计划》《濮阳县优质强筋小麦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规划2021—2025年》,农业结构及区域布局进一步趋于合理。

  35、濮阳县制定了小麦、水稻、西瓜、黄瓜生猪等主导产业的农业操作规程,主要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体系完善;通过发放技术明白纸、举办标准化培训班、深入基地指导标准化生产技术等方式进行了培训提高,标准入户率达到100%。

  36、成立了重大病虫害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濮阳县召开2022年全市小麦重大病虫统防统治现场工作会。开展了2022年濮阳县“两增两减”虫口夺粮促丰收行动。制定了《濮阳县小麦条锈病、赤霉病防控预案》《濮阳县小麦中后期病虫草害监测防控技术指导意见》《到2025年化学农药减量化行动方案》《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方案》《濮阳县到2025年化肥减量化行动技术方案》濮阳县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方案》《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方案》等多个工作方案,印发了《小麦中后期病虫害防治技术要点》《科学安全施用肥料要求》《常用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科学安全使用农药要求》《警示》《农药安全使用技术》《农业主推技术》。根据农产品生产特性,重点对蔬菜、生猪等在生长期间发生的病虫害、疫病开展防治指导,大力推行小麦、玉米等专业化统防统治、绿色植保、配方施肥技术。

  37、濮阳县共建成濮阳县优质强筋小麦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濮阳县优质花生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1个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1个

  38、濮阳县人民政府印发《濮阳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濮阳县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关于支持农业品牌认证发展的意见》《加强“三品一标”认证和监管工作的意见》各职能部门积极协助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申报“三品一标”认证,建立了财政补贴奖励机制。全县认证绿色食品33个,其中加工产品9个,认证面积22.97万亩,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4个。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60万亩,绿色食品基地达到82.97万亩,“三品一标”占全县耕地面积137.2万亩的60.47%。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健全

  39、濮阳县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部门责任;县农业农村局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局属各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职责进行了分工;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站,配备了专职监管、执法、检测工作人员及设施设备,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赋予的法律职责。

40、印发了《濮阳县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各乡镇机构编制方案》,提出在各乡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成立了“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按照《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标准化建设提升网格化监管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标准要求,对全县20个乡监管办公室进行了规范化建设,各乡配备了6名以上监管检测人员,具有独立的办公室和检测室,配备了检测设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岗位责任、巡查检查、信息上报、学习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职责明确,管理制度健全。

  41、出台了《濮阳县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濮阳县在各乡(镇)每个行政村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员协管员每个乡(镇)平均建立了5个村级服务点,制定工作制度和考核细则,抓好了质量安全技术推广、督导巡查、日常监管等工作落实。

42、濮阳县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站,县质检站有事业编制6人,其中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1人,高级农艺师1人,中级农艺师2。主要承担省、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任务,开展例行监测,组织开展绿色食品、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开展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等工作

43、出台了《中共濮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濮阳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2022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290人次,共检查农资门店434家,排查出问题隐患156个,完成整改156个,总计查处农资案件30罚没款131981元。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682余人次,排查出问题隐患236个,完成整改236个,其中立案22起,罚没款308621.5元。

  44、印发了《濮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关于设立20个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通知》,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检测、执法职责,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健全、检测、监管、执法工作到位。

  45、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站现有检测面积500余平方米其中控温控湿面积300平方米,购置了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仪等仪器设备60余台(套)负责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2016年,濮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站通过了省级计量、机构“双认证”,成为濮阳市第一家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双认证”机构。全县20个乡农产品监管站完成了标准化建设,配备了农药残留检测仪、冰箱、电脑、打印机等检测仪器及办公设备,都能在本乡镇开展农残速测工作。

  46、制定并实施了县、乡、村三级监管检测人员培训计划;对县、乡、村三级监管检测人员、认证企业、专业合作社、规模种养殖基地负责人进行技能培训,每名监管人员接受集中专业培训40学时以上。

  八、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基本完善

47、出台了《濮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环境管理制度》《濮阳县农业投入品监管制度》《濮阳县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濮阳县农产品生产过程管控制度》《濮阳县农产品进货查验、抽查检测制度》《农产品收储运过程监管制度》《濮阳县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制度》等监管制度,印发《濮阳县耕地土壤污染预警工作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生产管理制度,覆盖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过程、包装运输全过程。

  48、成立了濮阳县文留镇富硒丝瓜协会、濮阳县豫艺瓜菜种植协会等多个行业协会和中原果蔬联盟组织,制定了濮阳县文留镇富硒丝瓜协会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共治,积极发挥行业职能作用,造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49、将全县93规模化种植业农产品生产主体纳入国家农产品追溯平台管理制定了《濮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施方案》15家生产主体配备追溯设备,安装可视化监管追溯,实现了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源头可控、去向可查、问题可溯、责任可究”的目标。制定《濮阳县农业监管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开展诚信管理建设。下发《濮阳县农业农村局   濮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濮阳县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的通知》《濮阳县农业农村局   濮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实施意见》推行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50、开展了中国农民丰收节暨优质农产品展销会活动,组织参加优质特色农产品(上海)展销会、第二十四届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广州农产品交易会等展会。出台了《濮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分散农户监管制度》《濮阳县农产品收储运管控制度》,推进农户与收购储运、销售企业对接,强化对分散农户和收贮运主体的农产品质量监管主体责任,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51、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中共濮阳县委 濮阳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共濮阳县委办公室 濮阳县政府办公室出台了《濮阳县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办法的通知》,每年定期不定期对食品安全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解决体制机制等重大问题,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推动解决影响本地食品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健全食品安全考核体系,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逐级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保证书。

  52、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行情况

  濮阳县农业农村局 濮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濮阳县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的通知》《濮阳县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实施意见推行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1万余张。

  53、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情况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实现了县乡监管、村协助三级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格局20个乡(镇)设立农产品质量监管办公室配备检测、追溯及日常巡查等设备设施。每个监管办公室配备监管检测人员6以上;各行政村配备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乡(镇)监管办公室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上报制度等各项制度,开展日常巡查、产品速测等各项工作,动态公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等级和风险等级。

  54、稳定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情况

  濮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站取得“双认证”即实验室机构认证和计量认证认可20161濮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站通过省农业农村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评审组现场考核,取得了农产品检测资质“双认证”承担县级例行检测和辖区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结合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采取例行监测与专项监测相结合、定量检测与定性检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测。做到了检测全覆盖,确保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55、乡镇开展农产品上市前速测把关情况

  对全县20个乡监管办公室进行了规范化建设,各乡配备了6名以上监管检测人员,具有独立的办公室和检测室,配备了酶抑制和胶体金速测设备并配备了检测卡。做到了“用什么检什么”要求,对全县农产品进行速测,并对豇豆、韭菜、芹菜、小油菜、茄子、黄瓜等重点产品进行生长期、上市前两次检测。

  56、创建宣传引导情况

为进一步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宣传氛围,县、乡相继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打造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主题公园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条街,大力开展“绿色食品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等活动举行农业龙头企业安全生产倡议书签订仪式,并向生产经营单位代表和消费者代表现场赠送相关法律法规书籍、生产指导用书。在送技术下乡期间,结合农作物田间管理生产技术、从种子、肥料、农药选择到栽培、收获全过程进行基地实际指导、培训和规范,全面提高农民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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