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废止一般政策性文件(第一批)的决定
(发布于:2023-08-30 10:3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我委制度建设水平,更好助力濮阳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参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我委2017年7月—2023年7月,制定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2017年7月—2020年7月为第一批,根据实际情况并充分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后,决定共废止一般政策性文件154件;凡宣布废止的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一般政策性文件废止清单



2023年8月25日

附件:一般政策性文件废止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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