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解读
(发布于:2022-06-18 10:00)


2022年615日,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濮阳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就《预案》作如下解读:

一、编制背景

原《濮阳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印发于2015年12月,已不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一是党中央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党的十九大部署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省、市、县坚持把加强应急管理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予以深入推进。二是我县应急体制机制进行了再造重塑,有关部门职能有新的调整。三是《濮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印发实施后,原《濮阳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不能适应总体预案在风险防控、事件分级和响应分级、统一指挥等方面的新要求。

二、起草过程

县应急管理局组成工作专班,已于2021年3月份开始起草,5月份对全县各乡镇(办)及县直相关单位进行了第一次征求意见,8月份组织专家组对《预案》进行了论证,11月份进行了第二次征求意见。通过法制审核,并报请政府审核通过后,最终形成了《预案》。

三、主要内容

《预案》分为个部分:

一是总则部分,明确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对应急工作原则和事故分级进行说明;

二是组织指挥体系部分,对县级组织指挥机构、现场指挥机构等进行规范;

三是预防预警机制部分,包括风险管控、预警、事故信息报告等;

四是包括事故单位应急处置、分层响应与响应分级、特别重大和重大事故响应、信息发布、应急结束、较大和一般事故响应等;

五是后期处置部分,包括善后、保险和应急处置评估。

六是保障措施部分,明确信息、队伍、物资、资金、避难场所、技术、治安和交通运输、医疗和社会动员等各项保障;

七是预案管理部分,包括预案编制修订、宣传、培训、应急演练、预案实施等;

八是表彰与责任追究部分,提出对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对不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职责的单位及个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表彰和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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