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公安局辅警管理制度
(发布于:2023-12-05 17:05)


为加强对辅警的管理,规范辅警行为,确保更好发挥作用,濮阳县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辅警管理制度:

一、仪容仪表及作风管理制度:

(一)执勤时要注意公共卫生,不准吸烟,遵守社会公德,文明执勤。

(二)上班时间,留短发,穿制服和黑色皮鞋(雨天除外)佩戴值勤卡;严禁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穿拖鞋或赤足,不准警便服混穿;因工作需要穿便衣的辅警一律经单位领导或带队民警同意。

(三)严禁敲诈、勒索、索贿、受贿;严禁为违法人员通风报信或充当保护伞。

(四)不准随意使用手枪等警械、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五)不准随意扣押证件及其它物品;严禁非法搜查他人住所。

二、内务管理制度:

(一)要爱护公共财物,妥善保管好警务室及宿舍内公用物品,严禁损毁或借他人使用。

(二)宿舍要实行卫生轮值制度,保持室内外卫生。每天起床后,必须将床铺被褥收叠好,衣服、鞋帽按规定放好挂好,个人零乱杂物不得乱丢、乱放,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三)节约用水、用电,严禁乱拉、乱接电线,注意防火。

(四)严格作息时间,按时起床,打扫卫生,养成良好生活习惯,不准制造噪音,影响他人休息,严禁夜不归宿,严禁留外人住宿。

三、交接班制度:

(一)值班辅警要做好交接班工作,下班辅警要向当班辅警阐明其当班时的情况,及时衔接好未完成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

(二)交接班要有记录,交接双方辅警要签字认可,队长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交接班记录情况,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四、赃款、赃物及违禁品收缴登记制度:

(一)辅警不得扣押赃款、赃物,更不能以任何理由隐瞒、谎报、挪用及调换;

(二)辅警在执勤中当场发现赃款、赃物或违禁品等物要及时汇报给带队民警,交由民警处理

五、保密制度:

(一)辅警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该问的坚决不问,不该看的坚决不看,不该说的坚决不说;

(二)辅警如因工作失误或者主观原因造成泄密的要严肃查处;

(三)如发现辅警有问题必须如实向分管领导和带队民警,或将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投寄监督箱反映。

六、安全制度:

安全制度特指辅警自身安全问题和队伍内安全管理,辅警一定要有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在现场处置各类问题时,要提高警惕、确保自身安全并提高处理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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