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的情况说明
(发布于:2023-12-05 17:29)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帮助行政相对人自觉纠正违法行为,引导企业、群众自觉守法,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关于公布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清单的通知》,明确9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免于处罚事项,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
特此说明
濮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