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分析评估报告
(发布于:2023-12-07 10:29)
为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工作实际,市局统一制定了《濮阳市医疗保障行政相对人高发违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清单》,根据防控清单开展日常医疗保障监管执法。2021年以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之间没有发生一起冲突事件,行政相对人在医疗保障领域的违法行为明显下降。现将我单位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情况报告如下:
一、明确行政执法责任
严格落实《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立公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和行政执法流程图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和行政执法流程图、建立行政执法岗位体系并通过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和行政执法岗责体系动态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以及机构改革情况、行政执法权责清单调整情况,及时对现有的行政执法权责、行政法律岗位体系进行梳理、调整。
二、严格执法责任追究
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开展执法工作,自医保局成立以来未发生领导班子成员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执法违法受到处分的情形,未发生行政执法人员因执法违法受到处分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三、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一)规范行政执法资格。一是执法主体合法。严格按照相关行政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以及“三定方案”明确的职责,依法开展医疗保障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二是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和《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要求,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从事执法岗位的人员全部为在编、在岗、非工勤人员,经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合格、取得执法证后,才能从事行政执法活动。每年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专业法律知识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的动态管理,及时办理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换发和注销手续。没有违反《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和《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要求的行为或情况。
(二)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9〕30号)《河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河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河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办法》《河南省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结合我局实际,出台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在执法过程中切实落实“三项制度”,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准确;行政执法程序合法;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合法、适当;使用本系统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与执行结果一致;执行罚缴分离,所有缴款统一缴至濮阳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办公室。
(三)提升文明执法水平。牢固树立文明执法,执法为民的理念,执法过程中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注重语言规范、行为规范,力求实现执法效果最大化。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贯彻实施《河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行政处罚决定自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备案审查部门报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表等材料。
二是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每年按要求参加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升了案卷规范标准。
三是落实行政执法情况统计报告制度。及时向本级司法行政部门报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情况。
四是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执法职能。全体执法人员均能按照岗位职责依法履职。
五是畅通行政执法投诉渠道。建立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台账。
六是履行行政执法监督决定。积极履行行政执法监督决定,认真调查案件事实,及时反馈调查结果。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持续推进服务型执法工作,聚焦薄弱环节,逐项梳理不足和短板,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持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医疗保障领域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确保医疗保障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切实保障广大人员群众的合理就医需求。加强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沟通联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盼,依法保障人民权益。
濮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