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配备的情况说明
(发布于:2023-12-13 08:42)
濮阳县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机关做出重大行政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制度执行比率达100%。
濮阳县各行政执法机关均明确具体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如濮阳县公安局现有执法人员160人,法制审核机构为法制大队,法制审核人员8人;濮阳县交通运输局现有执法人员97人,法制审核机构为政策法规股,法制审核人员9人;濮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体育局现有执法人员62人,法制审核机构为政策法规股,法制审核人员4人;濮阳县自然资源局现有执法人员58人,法制审核机构为政策法规股,法制审核人员4人;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县分局现有执法人员74人,法制审核机构为政策法规股,法制审核人员5人;濮阳县农业农村局现有执法人员82人,法治审核机构设在政策法规股,法治审核人员5人、濮阳县市场监管局现有执法人员152人,内设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委员会,法制审核人员16人;濮阳县城市管理局现有执法人员89人,法制审核机构为政策法规股,法制审核人员7人,以上单位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均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的5%。
濮阳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