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台《濮阳县促进社区(村)养老服务 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政策解读
(发布于:2024-01-03 09:28)
为巩固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基础地位,全面提升社区(村)养老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国家、省、市、县意见和规划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民政局起草了《濮阳县促进社区(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我县60岁以上人口17.8万,占常住总人口的17.67%;65岁以上人口14.5万,占比13.15%,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近年来,濮阳县委、县政府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成立由县委书记和县长任双组长的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任务清单,实现城乡基础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目前我县已完成建设运营1个县级特困供养中心,34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完成1个智慧平台建设,入网老年人17余万人。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濮阳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全面开放养老服务市场,大力推动养老服务品牌化、医养结合一体化、养老机构社会化、养老服务多元化、智慧化,结合我县社区(村)养老服务实际,县民政局拟定了《濮阳县促进社区(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共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明确了促进社区(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从强化家庭养老服务功能、完善社区(村)养老服务设施、提升社区(村)养老服务能力、创新社区(村)养老服务模式、促进养老机构服务提质增效等五个方面进行了重点安排;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政投入、强化人才支撑、加强综合监管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到2023年底,全县家庭养老主体地位进一步巩固,养老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覆盖面进一步拓展,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显著提高,在城镇社区建成“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在农村建成“一公里”居家养老服务圈。到2025年底,创建示范性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14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3个、农村幸福院3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