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濮阳县城市管理局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于:2024-04-26 10:15)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828日至1015,县委巡察组对中共濮阳县城市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111日,县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1.整改问题:城市管理局党组在学习方面多以会议形式、任务式的“照本宣科”,学习效果不好。如局党组在学习《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中,只是简单宣读内容,无讨论环节,结合本地实际工作不够;且学习人员范围窄,只是组织中心组人员进行学习,没有组织全体职工进行认真学、深入学。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交流研讨质量。主要领导带头学习,学习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在集中学习结束后研讨做到学时有思考、学中有研讨,确保学习质量和效果。二是扩大《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学习范围。以股室为单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业务工作谈心得做到深入学、反复学、有效学

2.整改问题: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还存在研究不深入、效果不明显问题,对习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的指示批示精神理解、认识、执行还处在初级阶段,如海绵城市建设不能用新理念去设计规划,导致县城区雨季城区内涝问题频发。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深入了解海绵城市建设理念,从污水管网建设、水系绿地布局等方面全方位提高城市排水系统效率,缓解城市内涝压力,不断完善基础设施网络布局。2023年完成新建雨水管网2.28公里。

3.整改问题:学习态度不严肃,2021至2022年中心组学习记录本与各成员集中学习记录本内容和日期不匹配,相同日期学习的是不同内容;个别班子成员学习态度不端正,如个人学习笔记存在用写字机器人抄写、找人代写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科学制定学习计划。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城市管理、宗教等工作,提前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三是进一步转变学风。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提高对学习的思想认识,增强理论学习自觉性主动性。四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一把手”每季度检查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笔记

4.整改问题:学习态度不积极,2023年8月份通报“濮阳县党纪法规学习考试系统”分数排名,人均积分16.8分,位于全县倒数第二名。

整改措施:强化党员意识,加强督促引导鼓励先进带后进,力争早日进入全县排名先进行列

5.整改问题: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意识不强。按照要求每季度需要召开1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2020—2022年只召开3次。开展意识形态规定动作不全,如2021年第四季度只有意识形态分析报告,缺少整改台账、相关会议照片等材料。2021年工作报告中没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内容;2020年和2021年民主生活会发言稿中,有6人均未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内容。

整改措施: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对重要的意识形态工作及时过问、亲自处理,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亲自抓。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全年工作总结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全体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中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排查统计意识形态方面的风险隐患,会后立即形成分析报告、台账、提示预警清单截至目前,已按时召开2024年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并形成报告。

6.整改问题: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2020年以来召开党组会议共339次,其中230次没有落实第一议题。

整改措施:一是明确学习内容。紧扣学习重点内容认真制定学习计划,重点从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中研究确定学习内容,并结合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及时组织学习,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二是明确学习方式积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将其列为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其他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三是规范学习记录。会议记录本上按照“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如实记录。四是确保发挥实效。把落实“第一议题”机制与正在开展的工作融合起来,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7.整改问题:城市管理局对满足群众多层次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共基础设施便民化有待提高,经巡察发现,县消防队对面公厕无障碍卫生间未启用,昆吾游园内公厕没有设置无障碍卫生间。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开展排查。122日至128日,县城区固定公厕开展无障碍设施再排查、再整治、再提升行动,对于无障碍设施或通道损坏的公厕,限期整改。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县消防队对面公厕无障碍卫生间未启用”是因为地面塌陷造成部分损毁,维修期间未开放,已于20231215日启用;昆吾游园内公厕已更换新坐便、增添残疾人扶手,并将过门处改造为无障碍通道。

8.整改问题:奥林匹克公园、菊香园、平安建设主题公园、食品安全主题公园等均未设置无障碍通道。

整改措施:对于未建设公园,严格审核图纸,根据市民需求和要求,查漏补缺。对现有公园广场进行全面排查和改造目前已改造完成

9.整改问题:道路养护不及时,如濮上路(挥公大道—富民路)、铁丘路(濮上路—北关街)道路主干道已出现多处坑洼、局部龟裂严重等现象,部分人行道及慢车道破损严重,影响交通安全。

整改措施:县城区开展主要道路坑槽修补工程,完成红旗路、工业路、濮上路、解放路、铁丘路等道路坑洼修补工作

10.整改问题:城区多处绿地破损,如红旗路中间绿化带(上亿广场附近)空秃,富民路与吉村路交叉口周边绿化带破坏严重。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城市绿化条例》和《河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和要求。二是加强绿化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养护人员的专业素质。三是及时上级领导汇报,提高绿化养护费用。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五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绿化养护工作的认可和理解,增强公众参与意识,避免出现随意践踏草坪折断树枝横穿分车带等现象。

11.整改问题:重栽轻养,苗木死亡现象严重。绿化养护人员专业水平不足,缺少精细化管理,与“三分建、七分管”还有较大差距,苗木死亡率较高,总体景观效果差,达不到绿化提升效果。如2021年6月实施的国庆路(濮上路至工业路)道路景观绿化工程,栽种树木红叶石楠、金边黄杨、常夏石竹死亡量大;成品草皮杂草丛生,成活率低。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规范工作流程。二是通过培训和学习,进一步牢固树立绿化养护工人爱岗敬业意识,加强员工责任心。三是按照规定死亡率更换和补栽死亡树木按照合同规定处理道路景观工程树木死亡问题

12.整改问题: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不细。巡察发现,环卫保洁工作存在卫生死角,如红旗路与昆吾路交叉口东北角公园内有很多长时间未处理掉的垃圾;京开道与富民路交叉口往东路段,绿化带内杂草长时间未清除;富民路大庆路交叉口东南角一处废弃空地,有大量垃圾未覆盖、未处理。

整改措施:环卫保洁方面:一是开展卫生死角督导检查21日至27开展集中排查,严格落实环卫管理办法,及时处理、整改卫生死角加强宣传教育制作环境卫生保护的宣传标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三是加大处罚力度。对清理不及时的区域路段责任人进行教育和处罚,督导至整改完毕,以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绿化管护工作上,加强巡查检查,及时清理垃圾、杂草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垃圾清理,做到随扔随清学校沟通,引导学生不乱扔垃圾

13.整改问题:路灯亮化率不够,县城区现有9000余基路灯,主路面亮灯率93%,未达到国家标准98%,目前仍有党校街东路等3个路段没有安装路灯。

整改措施:已与清开公司签订县城区路灯运营管理合同,目前已将路灯全部移交第三方公司维护,亮灯率达到98%另外,已提交关于党校街东路等三条道路安装路灯的请示

14.整改问题:人均道路占有率不足,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国标)规定,人均道路占有率为15㎡/人,县城区人均道路占有率为11㎡/人。

整改措施:紧密围绕政府工作目标,按照局工作安排,结合濮阳县市政道路现状,积极谋划2024年市政道路建设项目。2023年,按照工作安排,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国标)相关规定,新增路网面积39800m²,提高了人均道路占有率。此外,将智慧城市理念运用到道路建设中,高标准高效率推进市政道路建设。

15.整改问题:个别路段未打通,目前仍有建新路南延、昆吾路等6处断头路、卡脖子路未打通,影响居民出行。

整改措施:结合濮阳县总体规划及濮阳县市政专项规划,综合考虑片区历史文化因素,积极谋划断头路、卡脖子路市政工程项目积极向县领导汇报,争取早日解决此问题。

16.整改问题:污泥处理厂建设缓慢。2021年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河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中,指出省污泥处置能力有较大缺口,我县在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明确由城市管理局负责于2022年6月底前建成污泥处理厂,但截至目前仍未能完工。

整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文件要求,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积极推动项目建设,该厂已于20243建设完成,随后立即投入使用。

17.整改问题:濮阳县两座垃圾处理厂建成以来,多次因渗沥液处理不当、覆盖膜破损问题被省市督导通报,其中县城垃圾处理厂因垃圾渗沥液处理不符合相关规定,受到省市环保部门问责,2021年6月垃圾处理厂负责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且巡察期间发现,农村垃圾处理厂仍然存在覆盖膜破损,渗沥液外漏现象。

整改措施:健全每日巡查制度,并建立巡查整改台账,将检查覆盖膜作为常态化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填写巡查整改台账,及时修补漏点、开缝等问题。在雨雪天气,加派工作人员参与抽水工作。同时,加强对第三方渗滤液处理工作的监管,定期查看运行记录,确保渗滤液处理安全稳定运行。

18.整改问题:飞灰存放有隐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飞灰应该运至垃圾填埋场单独库区填埋,实际是挪至院外仓库暂存,2023年7月因未按要求存放飞灰,县城市管理局被濮阳市环委会督导通报;巡察期间发现,发电厂院外仍然有部分飞灰存放,院内仓库内有四五百吨飞灰,且未启用除氨设备,气味刺鼻。

整改措施:2023827焚烧发电厂院内仓库完成除氨装置加装并投入使用。2023928厂外仓库暂存的飞灰全部转运至填埋场填埋,规范处置。另外,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及环保措施

19.整改问题:道路施工过程中扬尘控制工作不到位,被环保部门通报8次。

整改措施:制定扬尘治理相关规定,在股室内部成立环保工作小组,严格落实道路施工过程中扬尘控制工作,对施工现场造成扬尘污染的源头、种类进行重点分析,精准施策。

20.整改问题:污水处理厂2020年以来先后6次被周边居民投诉有噪声和刺激性气味。

整改措施:对于投诉事件,安排相关人员到现场调查,第一时间向投诉人反馈调查结果。将污水处理厂除臭装置的运行情况作为监督重点,督促污水处理厂鼓风机房加装双层隔音玻璃隔音棉,将罗茨风机更换为空气悬浮风机。此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定期对厂区气体及噪声进行检测

21.整改问题:绿化所对外包养护公司监管力度不大。对于养护公司养护不到位的问题处罚力度小,效果差,如2020年以来对5家养护公司处罚22次,每次只是象征性的罚款一二百元,养护公司屡罚屡犯,起不到警示作用。

整改措施:进一步细化养护考核管理办法,加大对养护公司检查力度,按照养护细则进行处罚,执行考核与经费拨付挂钩制度。同时,到周边市县学习绿化养护监管的经验办法,并开展专业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绿化业务能力,落实持证上岗工作制度,全方位保障绿化监管有效性。

22.整改问题:绿化所对外包养护公司监管力度不大。对于养护公司养护不到位的问题处罚力度小,效果差。又如绿化工程质量不高,绿化项目苗木在施工方养护期一年内死亡现象严重,2022年9月盘锦路与富民路口东南角绿化提升工程,银杏树死亡过半,广玉兰全部死亡,灌木、球类死亡率高,市政局对此并无有效处罚措施应对。

整改措施:及时清理城区死亡苗木按照绿化养护制度,督导检查城区绿化。目前,已完成2024年度春季更换补栽工作

23.整改问题:审批工作程序不严谨。城市管理局对行政审批工作把关不严,如在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工作中,我县18家公司涉及85辆车,其中35辆车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2辆车无车载终端安装协议,29辆电三轮、四轮车无行车证,不符合审批条件。

整改措施:建立《濮阳县城区生活垃圾清运管理制度》,严格执行4.5吨以上车辆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电动三轮电四轮提供行车证安装并提供GPS定位协议等要求

24.整改问题:审批工作程序不严谨。城市管理局对行政审批工作把关不严,如2023年濮阳县天然气管网改造的道路开挖审批工作中,在材料提供不全的情况下就通过审批。

整改措施:2023年天然气管网改造,未提前申请办理挖掘手续,因居民入住,急于通气,口头经领导指示后,采取边施工边补办手续的措施。今后,建立红黑榜制度,严格审查资料。对不符合审批条件、弄虚造假等情形的,列入股室黑名单;对于未批先建的进行提醒,未整改的,将上报有关部门申请列入县红黑榜。同时,加强对审批通过工程的监督管理,在事前、事中、事后至少进行三次勘查,对于围挡不达标、恢复质量不合格的进行督促整改。

25.整改问题:县城垃圾场前期环节有漏洞,后续问题频发。2017年8月“濮阳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第三标段,由隆生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工程中标价格为652.64万元,其中包含渗沥液处理设备中标价格238.35万元。该设备交付后经多次调试不能正常使用,在此情况下市政局分5次付隆生公司工程款合计554万元。因设备质量问题隆生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设备厂家河南小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诉讼,2022年4月15日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证明该设备存在质量问题。城市管理局在拨付工程款环节存在责任心不强的情况,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没有及时想办法追回设备资金,此事一直处于无人过问状态,直到巡察组追问时,才从法院找到上述两家的判决书。

措施完成(进展)情况已将隆生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起诉,等待判决结果。

26.整改问题:濮阳县城垃圾填埋场和农村垃圾填埋场于2021年12月已停用,库存垃圾约69万吨,临时封场将近两年,仍未找到有效处理库存垃圾的办法,目前两个垃圾场每年仍需要维护费300万元,还不包括覆盖膜的更换、渗沥液处理等资金。

整改措施:202376向县政府提出两座垃圾场封场方案的请示

27.整改问题:设备闲置造成资源浪费。县城垃圾处理场2017年花费238.35万元购买渗沥液处理设备,因为产品质量不过关,一直无法正常使用;后于2019年花费340.45万元购买集装箱式渗沥液处理设备,仅处理5661立方米后设备停用。农村垃圾处理厂2020年花费257.54万元购买渗沥液处理设备,处理12437立方米后设备停用,目前这些设备均处于闲置状态。2018年3月县城垃圾处理场购置4台作业车辆花费283.75万元,同年12月农村垃圾处理场购置3台作业车辆花费261.9万元,2021年12月两处垃圾场均临时封场,购买车辆已无用处,却没有及时进行处理,目前车辆锈迹斑斑,处于闲置状态。

整改措施:因水质浓度越来越高,导致自建设备故障频发,使各项处置费用不断提高,经综合研判后,采取租赁第三方设备运营的措施,不仅经济实惠,而且提高了处理能力,降低了环保风险目前,已将闲置设备与机械车辆纳入可执行的财产清单中,进行拍卖或变卖,用于偿还债务

28.整改问题:城市雨污管网混接严重。县城区雨污管网错接混接严重,致使雨水流入污水处理厂,造成财政资金浪费,污水流入马颊河,引发环境污染。其中大庆路以西至濮上路以东雨污混流面积大,雨污混流现象普遍。目前铁丘路以北雨污管网普查发现,沿整个道路的小区(单位)雨污水管网错接、混接58处,市政管网雨污水管网错接14处。

整改措施:对于8处市政管网混接点,目前已经组织设计单位完成改造施工图设计,县领导已批复,正与开州集团对接,争取年底完工对于铁丘路以北道路沿线错接小区、单位、门市,已向下发整改通知,目前整改完成多,其余存在混接错接的小区、门市正在整改中。目前铁丘路以南部分雨污水管网分流普查项目采购控制价已出,正在办理采购手续,年内完成。

29.整改问题:雨污分流工作进展缓慢。2023年6月《河南省马颊河水污染突出问题专项督察调研报告》中指出“濮阳县历史文化保护区及东街两处城中村,合计面积约5平方公里,人口约 5500 人,区域内污水雨水全部汇入污水管网,汛期对马颊河造成严重污染威胁”。城市管理局作为监督管理部门,对雨污管网分流改造的跟踪、调度、督促、指导不力,改造工作推进极其缓慢,雨污分流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整改措施:通过历史文化保护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改善合流情况,逐步完成该区域雨污分流改造。根据濮阳县城区雨污水分流三年行动计划安排,2024年有序推进铁丘路以南至金堤范围内雨污水管网错接混接排查工作,目前铁丘路以南部分雨污水管网分流普查项目采购控制价已出,正在办理采购手续。

30.整改问题:签订合同不及时。濮阳县城区智慧路灯市场化项目合同,在2023年6月9日确定濮阳清开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截止到巡察结束10月21日仍未签订合同,影响工程正常进度。

整改措施:已签订濮阳县城区智慧路灯市场化项目合同

31.整改问题: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在2021年濮阳县农村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应急处理项目中,4月引进浙江开承环保有限公司、12月引进河南星硕环保有限公司渗沥液应急设备各一台并投入生产,至目前该项目未进行采购程序、未签订合同。

整改措施:加强项目管理,及时向政府汇报并办理相关采购、招标手续,严防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2.整改问题:存在肢解项目规避招标现象。2022年濮阳县城区城南片区绿化养护外包(临时)项目、2019年龙文化公园养护项目、2022年濮阳县龙文化公园绿化养护外包(临时)项目,这3个项目均未经政府采购,而是采用每月或者每季度签订临时协议形式进行。

整改措施:完善养护方案,按县政府要求对县城区绿化分区域分等级进行养护,在方案通过后进行统一招标采购

33.整改问题:解决居民诉求不及时,如2023年5月1日有群众在12345市长热线上反映,濮水小镇门口解放路两侧路灯不亮,9月20日实地走访发现此问题依然未解决。解决群众反映问题不彻底,2023年8月10日群众投诉反映挥公大道(仁济医院至解放大道)路灯未开启,巡察走访发现,目前路灯已开启,但路灯损坏较为严重,路灯亮度不够,约有50盏灯损坏。

整改措施:挥公大道(仁济医院至解放大道)、濮水小镇门口路灯维修完毕已亮灯

34.整改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能力有待提高。在环卫保洁、路灯、汛期道路积水等方面不细致,导致群众信访量高。如今年1-8月,“12345市长热线”受理投诉159件;抖音等自媒体媒体平台今年以来出现负面舆情信息10条。如昌盛路(解放路—北关街)建设未打通,自2022年初至今,两小区业主曾多次拨打市长热线强烈要求加快昌盛路建设,确保小区业主权益和正常出行,巡察期间业主还因此问题上访,造成不良舆论影响。

整改措施:环卫保洁方面,环卫股、环卫所、清尘公司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环卫工人服务态度问题,各片区负责人召开全体一线环卫工人会议,要求在做好本区域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的同时,上门收集垃圾工作由被动变为主动加强洒水车司机职业技能培训,要求司机在洒水作业时注意避让行人,做到文明作业、安全作业;对于群众反映问题及时调查回复,认真解决问题路灯维修管理方面,加强日常排查,及时维修损坏路灯,积极解决12345市长热线”反映问题汛期道路积水方面,优化编制完成2024年城市防汛预案,县城区泵站设施汛前检修工程已上报县政府,目前已实施完毕;市政管网清淤项目已批复,我单位正在与开州集团对接实施。对于昌盛路建设,认真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及时反馈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目前,昌盛路的设计图纸已完成正在按照县政府规定的程序积极推进。

35.整改问题:“一把手”对全面从严治党抓不严不实,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多起违纪事件发生,2020年以来,城市管理局受到党政纪处理人员12人。

整改措施:“一把手”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坚决杜绝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

36.整改问题:召开次数不够,三年应召开案促改15次,实际只召开7次。

整改措施:认真按照县纪委监委要求,开展各类以案促改工作,及时召开警示教育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组织学习讨论等,按时完成各项规定动作。

37.整改问题:已开展的以案促改工作不深不细,如2021年7月3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案促改》与2021年8月6日开展的《案件剖析以案促改》工作修订制度完全一样,没有针对案例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且问题清单、整改台账雷同。

整改措施:完成各项规章制度汇编,并组织学习传达,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以身作则,依法依规依纪干事

38.整改问题:以案促改工作走形式、走过场,2023年3月16日开展酒驾醉驾以案促改,要求举办一次学习培训,印证材料仅附一些网络宣传图片,无相关学习培训内容。没有在警示教育中达到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目的,如2023年3月16日开展酒驾醉驾以案促改后一个月内,相继有两名职工因酒醉驾被处理。学习效果不显著,通过谈话发现,部分职工只知道开展过以案促改,具体学习内容不清楚。

整改措施:加强理论学习,并以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另外,在工作中加强突击检查,组织酒精测试,坚决杜绝工作日饮酒问题发生。

39.整改问题:合同要素不完整。合同缺少日期、发包人公章、承包方签字等,如2020年2月6号凭证,绿化工程款13万元无发包人公章;2021年8月45号凭证,派遣合同上劳务费3万元无日期。

整改措施:完善合同要素审核手续严格把控合同要素的填写,明确合同签订责任人、审查人责任

40.整改问题:原始凭证不合规。2020年-2023年9月油费票据共计460万元无清单,如2021年4月107号凭证金额12万未附清单;2022年3月11号凭证金额8万元未附清单。

整改措施:加强原始凭证审核,严格按照会计制度执行。对于大额支出必须附清单,无清单不予报销。每月核对加油票据,附上加油记录

41.整改问题:存在未使用公务卡支出的现象。如2022年涉及金额2.9万元。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公务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同时加强公务卡管理,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门店购买物资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42.整改问题:挪用专项经费。将绿化经费用于县城垃圾厂和农村垃圾厂电费、劳务费、维修、材料费、中短途差旅费,2023年合计85万元。

整改措施:认真学习各项财务法规,严格进行财务核算。加强专项经费管理,积极向县政府争取垃圾场专项资金,避免出现挪用现象

43.整改问题:应收未收。在与清尘环保公司场地租赁合同中,2023年1月份应收取租赁费4.8万元,城市管理局一直未将今年租赁费收取,经巡察组提醒、督促,在巡察期间9月15日才把此费用征收到位。

整改措施:2023915日,收取2023年场地租赁费用4.8万元。2024年租赁费20241月份的环卫保洁服务费用中扣除,今后,每年租赁费从1月份的环卫保洁费中扣除,避免应收未收问题再次发生

44.整改问题:应扣未扣。濮阳县市政园林局2018年4月16日与中国德力西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濮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B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约定2019年4月17日完工,保证金1000万元,截止2020年3月仍未完工,城市管理局2020年3月17日出具的红头文件显示,应扣除该公司履约保证金267万元,实际并未扣除,且城市管理局于2020年4月26日前已陆续将剩余保证金全部退还该公司。

整改措施:认真落实各级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学习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要求,依法依规收取以保函替代现金的保证金,并在保证事项完成后或保证事由消失后,按照规定的时限、程序清退返还

45.整改问题:没有严格按照“三重一大”签字背书制度要求进行落实,41次三重一大会议记录内容没有参会班子成员签字。

整改措施:对近年来的三重一大会议记录进行梳理,由原参会人员进行补签。今后,领导班子带头执行“三重一大”相关规定,对于机关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坚持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重点环节签字背书、留有痕迹如实记录讨论过程

46.整改问题:经谈话了解,部分班子成员对具体分管工程项目内容了解不深。

整改措施:定期听取分管股工作汇报,详细了解工作重点、工作流程、施工要素等各方面内容建立工作巡查机制,定期对分管工作查看现场

47.整改问题:未能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如2020年6月3日“酝酿议事小组会议”中,支部委员会“增加纪检委员”议题,一把手率先表态同意。

整改措施:坚决贯彻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党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党组书记综合集体意见进行最后陈述表态,坚决杜绝一把手拍脑袋决策

48.整改问题:“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召开次数达不到规定要求,如工程所支部2022年党课应上4次,实际只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开展不严肃,工程所支部无党员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党员发言提纲、组织生活会专题报告,缺少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谈心谈话质量不高,自身问题剖析不深刻,只是简单提到理论学习不够深入,产生问题根源查找不清,整改措施不够具体。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到所在支部上1次党课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制定实施方案、开展谈心谈话,支委会对发言材料等内容严格把关,会后将发言提纲、批评建议等相关材料及时归档不断加强支部建设,推进支部组织生活更加规范、严肃

49.整改问题:环卫支部党员大会会议记录不规范,如2021年12月3日会议记录无开会地点、无记录人、无参会人数、无会议照片。环卫支部只有2022年党课学习计划安排表,且学习内容与计划不对应。

整改措施: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明确党建工作重点安排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档案管理和记录工作,增强党务工作力量。一方面,规范会议记录严格记录会议地点、参会人数等内容附会议照片,确保要素完整。另一方面,明确档案管理的具体负责人,坚持把抓好党建档案规范管理作为增强“四个意识”的实际行动,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

50.整改问题:重要材料缺失。2020年绿化支部、工程支部三会一课记录缺失。2021年绿化支部组织生活会材料、工程支部三会一课记录和组织生活会材料、机关支部上半年三会一课记录缺失。2022年机关支部三会一课记录缺失。

整改措施:建立党建资料管理室,将资料统一收纳,避免出现丢失问题再次发生召开换届大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时,及时将档案封存存档安排专人负责党建资料收集、整理、归档,扎实推进党建档案整理工作。

51.整改问题:基层党组织党建带团建工作力度不够。城市管理局团支部共有团员11名,没有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倾注极大热忱、拿出极大精力”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团建工作,每年未对团组织书记开展业务考核评价,组织团建活动较少,团建工作流于形式。

整改措施:加大团支部参与防汛、项目建设、清雪除冰、防疫等各项活动的力度并提前制定年度计划,根据实际情况,主动向局党组汇报学习、活动开展情况对团支部书记进行业务考核,邀请团县委进行指导积极申报团县委三星团支部

52.整改问题:借调人员手续不规范。在编人员长期借调在外单位工作,其中7人无正规借调手续。

整改措施:通知相关单位及本人办理正规手续不能提供正规手续人员回原单位工作

53.整改问题:超编制配备人员。按照三定方案要求,核定股级职数17名,副股级8名,股室17个,实际设立股级干部43名,副股级44名,股室20个,超股级干部26名,超副股级干部36名,超内设股室3个。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股级、副股级职数配备干部,对于超配的26名正股级、36名副股级干部,随机构改革逐步消化;超设的3个内设股室与关联业务股室合并

54.整改问题:虽然制定了考勤制度,但并未严格执行。城市管理局实际办公地点8个,各个股室采取纸签方式,无人员监督管理,存在代签、补签现象,签到制度流于形式。通过查岗发现,城市管理局西办公点签到表,截至下午5点仍可以补签,且有代签现象;环保办签到表所有人员字迹相同。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严明纪律。认真学习考勤制度并严格执行,坚决杜绝工作散漫、代签、补签情况。对于上班考勤态度不端正代签情况,给予严厉批评。各股室负责人端正本股所职工的工作态度,提高职工的思想认识,加强工作纪律性二是加大考勤监管力度。人事股牵头不定期抽查各股所队的签到情况,一年至少4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坚决杜绝考勤制度流于形式

55.整改问题:整改工作仅满足于下发通知、报方案、制台账,缺乏系统安排部署,缺少有力跟踪督办。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问题整改情况,由责任股室针对下发的方案、台账进行落实,督查股负责督导问题整改情况,落实问题整改进度通报制度,把各类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56.整改问题:没有把整改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虽然建立常态化机制,但是坚持落实不够,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禁而不绝。如三会一课制度依然坚持不好,存在次数不够、会议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党建资料仍然保管不善,如绿化支部、工程支部、机关支部三会一课部分年份记录丢失。

整改措施: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按时上党课由专人负责档案管理会议记录严格做好会议地点、参会人数要素的记录,确保内容完整

57.整改问题:私设股室、超编制配备干部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措施:开展组织人事编制纪律学习,明确工作职责,增强机构编制意识,提升干部人事编制工作纪律观念,增强按法律政策办事、按规矩规则办事的自觉性。对于超设股室、超编配备干部进行自查自纠,随机构改革逐步消化。建立长效机制,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防患未然,确保我局机构编制在规范有序的轨道上运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3278600

邮政地址: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

电子邮箱:szj3278600@163.com

 

 

中共濮阳县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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