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濮阳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于:2024-07-26 18:32)
为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监督,切实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局起草了《濮阳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各界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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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