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濮阳县非居民用户“瓶改管”改造参考价暨补贴机制方案的通知
(发布于:2024-05-11 13:08)





各乡(镇、办)人民政府,县先进制造业管委会、县直相关单位、管道燃气公司:

《濮阳县非居民用户“瓶改管”改造参考价暨补贴机制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5月9日

 

 


濮阳县非居民用户“瓶改管”改造参考价暨补贴机制方案

 

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非居民用户“瓶改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安委〔2023〕20号)、《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非居民用户“瓶改管”改造参考价暨补贴机制方案的通知》(濮政办〔2024〕11号)的要求,且非居民用户“瓶改管”工作已列为省、市政府2024年重点民生实事及县政府定期研究重点工作事项。为加快推进我县城镇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非居民用户改用管道天然气,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有效防范遏制燃气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县政府研究,2024年10月31日前实施非居民用户“瓶改管”的餐饮等燃气用户,政府给予改造资金补贴。现制定改造参考价补贴机制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依据省、市、县有关要求,按照“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应改尽改、能改快改”的原则,2024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燃气管网覆盖满足接入条件的非居民用户“瓶改管”工作。自2024年11月1日起,全县在燃气管网覆盖区域内固定场所经营的非居民用户不得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钢瓶。

二、改造参考价

为减轻用户费用支出,实行“一口价”报价机制。按照最大设计流量为6Nm/h、10Nmh、16Nm3h、25Nm/h,改造费用收费标准分别为不高于5000元、7500元、11000元、14000元(工程中包含一套计量表具〔含表箱〕、20 米镀锌管及管件,镀锌管套管及穿墙打孔,配套铜球阀,工程费,不含燃气泄漏报警自动切断装置);燃气企业在降低安装成本、提供“一口价”的基础上,对连排五户同时改造安装的,室外燃气设施实行免费改造,让利于民。

三、补贴机制

(一)补贴范围。全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产权明确、符合管道燃气设施配套条件、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供气的餐饮场所,具体包括: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食品小作坊等各类大、中、小餐饮场所;机关事业、医院、民政服务机构、学校(含幼儿园)、企业单位食堂等各类餐饮服务的场所。

(二)补贴标准。政府每户补贴1500元(其中,省级负担1000元;县级每户负担500元),燃气企业每户补贴1000元,剩余部分由餐饮企业等非居民用户承担。

(三)补贴对象。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内,全县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实施“瓶改管”的非居民用户。2024年11月1日后新增非居民用户不再享受补贴政策。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非居民用户“瓶改管”工作已列为省、市政府 2024年度民生实事及县政府定期研究重点工作,各乡(镇、办)人民政府,先进制造业管委会、县直相关单位、管道燃气公司要充分认识推进非居民用户“瓶改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将非居民用户“瓶改管”工作纳入政府重要工作内容,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谋划,增强针对性、有效性,防止大而化之、浮于表面。进一步压实单位及部门责任,加强工作调度,推动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二)积极筹措资金。县财政要结合政府补贴机制、县发改委积极筹措资金,或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省财政补贴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资金,将符合条件的改造项目纳入支持范围。管道燃气企业减免勘查设计费、鉴定检测费用等多种形式降低改造成本,按照“成本价”收取工程安装费用。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办)人民政府,先进制造业管委会、县直相关单位、管道燃气公司要通过电视、广播、移动宣传车等媒体和微信、抖音等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动员,充分发挥、广泛发动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人员力量,开展“沿街敲门行动”,逐户讲明“瓶改管”“瓶改电”的好处,帮助用户算清经济账、安全账,取得用户理解支持,确保顺利完成2024年全县非居民用户“瓶改管”工作任务。

 

 

 



收藏】 【纠错】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