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濮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涉企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的政策解读
(发布于:2025-01-06 12:17)
现将《濮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涉企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破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制度障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通知》《中共河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濮阳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规章政策清理的工作安排〉的通知》有关要求,对我县现行有效的涉及企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
二、起草过程
根据省市工作要求,我县积极采取措施,开展了涉企文件审查清理工作。县司法局联合县政府办公室对全县现行有效的涉及企业的相关政策文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其中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的文件51件。县司法局逐件征求各起草部门(实施部门)意见,由相关部门提出初步清理意见,并填写《濮阳县人民政府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统一报送县司法局汇总统计清理结果,形成了《濮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政府涉企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后经再次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最终形成清理清单。
三、清理结果
经汇总统计,此次涉企文件清理工作共梳理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的涉企文件51件,需要清理9件,其中拟失效4件,拟废止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