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新增县级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发布于:2025-02-24 09:48)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规定,结合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实际,经依法审查,现将濮阳县县级新增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布:

濮阳县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濮阳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致使县级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请县政府重新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20252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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