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五一”节假日期间餐饮服务消费提示
(发布于:2025-04-28 08:17)


春风和煦,“五一”将至,节日旅游和食品消费进入旺季。为确保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濮阳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向广大消费者发出如下餐饮安全消费提示:

一、外出就餐时:(一)应选择取得合规经营资质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不要在路边露天的无证摊点用餐;(二)就餐前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性状是否存在异常、食材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三)合理点餐,避免造成食物浪费,就餐后索取并保存发票等凭证。

二、居家聚会就餐时:(一)建议尽量到正规市场、超市选购食品和原料,做到适量采购、合理储存,特别是速冻食品等预包装食品,要根据标签标识信息做好食品储存;(二)尽量不食用生食海产品,不食用野生动物以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其他动植物,不食用野蘑菇、鲜黄花菜、生鲜河豚鱼、织纹螺以及一些可能具有毒性或有寄生虫风险的产品;(三)湿河粉、米粉(线)、凉皮等谷类发酵制品、泡发的木耳或银耳等,应尽快制作食用完毕,凉菜要现做现吃,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四)加工过程中要保持场所及器具清洁,注意生熟区分,避免交叉污染;(五)注意科学搭配膳食,多食清淡健康食品,不暴饮暴食。

三、网络订餐时:(一)选择网上公示有效证照、距离较近的餐饮服务单位订餐,缩短食品配送时间;(二)收到食品后要检查包装是否完好,食品外观、气味是否正常,及时食用,切勿长时间存放;(三)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濮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拨打热线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濮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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