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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7-24 16:04
发文机关 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濮县政办〔2025〕11号
有效性 有效
失效时间
标题 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县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县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濮县政办〔2025〕11号

各乡镇(办),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濮阳县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5721

濮阳县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和生态服务能力,推进全县秸秆高质高效利用,助力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农水〔20248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按照河南省一区、一带、一网、一盟、一路秸秆综合利用发展新要求,因地制宜、农用优先、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以全量化利用为总体目标,以产业化发展为方向,突出标准化收储网点建设,加快完善收储运加体系,积极探索收储利用新模式,培育壮大收储利用企业组织,形成具有濮阳县特色的秸秆利用模式和机制。力争3年内建设10~15个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覆盖全县80%以上的农业乡镇,服务半径15公里,努力构建村级收集点乡镇收储中心县级统筹调度的三级联动体系,实现网络覆盖全面化、收储能力规模化、体系运行高效化、产业支撑长效化的秸秆利用格局。

(二)年度目标

围绕加快完善秸秆收储运加体系,重点支持标准化收储中心建设,建设3~5个收储能力在5000吨以上的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包含收储能力在10000吨标准化收储中心1个);加大对秸秆打捆机、搂草机、转运车等专用设备的购置补贴提高秸秆离田收储能力;同时兼顾秸秆饲料化利用,支持秸秆变肉变奶;探索秸秆成型燃料加工利用,支持其在农业生产企业供热等利用新模式,形成新的秸秆利用增长点。力争2025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二、实施区域及布局

(一)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建设

为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提升秸秆收储运能力,发展秸秆经济,以增加种植户收入为目的,结合种植结构、现有条件、建设用地等因素,2025年计划在我县条件成熟的乡镇优先布局,支持按标准新建、改扩建3处以上单个收储能力不低于5000吨的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有效带动周边村级收储网点,实现乡镇标准化收储中心+村级收储网点合理布局。

)重要农机具购置

以提高我县秸秆利用能力和产业化发展为目的,以县域内秸秆收储网点、秸秆利用企业等主体,支持秸秆还离田所需的搂草、打捆、捡拾等大马力农机具及秸秆产业利用所需的秸秆粉碎、加工等设备购置,提高我县秸秆利用装备水平。

)秸秆成型燃料加工试点建设

推进秸秆高值化利用为目的,结合我县现有的生物质锅炉(生物质炉具)制造特色产业,延伸产业链条,做好农头工尾增值文章,支持县域内有能力的秸秆收储网点、秸秆加工利用企业进行技术改良和装备升级(购置),引导发展秸秆成型燃料加工产业,逐步完善我县秸秆成型燃料加工生物质锅炉供热供暖全链条的秸秆能源化利用产业

)秸秆饲料化利用

以促进种养结合、增加农民收益为目的,以县域内草食畜禽养殖企业和饲草收贮、加工企业为依托,加大政策引导,强化效益拉动,大力推进秸秆饲料化。突出抓好秸秆离田、收贮、利用三个关键环节,鼓励开展秸秆青(黄)贮和秸秆揉丝颗粒饲料,推进秸秆饲料深加工和高效利用,走以秸秆代粮、用秸秆换肉之路,促全县畜牧业发展,提升全县秸秆饲料化利用水平。

、资金使用及补贴标准

(一)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建设项目

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建设参照《河南省农作物秸秆标准化收储点建设技术导则(试行)》执行。具有相应的建设和运营资金保障乡镇政府村委会在县内取得营业执照、信誉良好且从事秸秆收储运销的公司、合作社、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其自主申请、乡镇推荐、农业农村局实地查看并组织相关人员审核后方可确定项目实施主体项目需配置物联网监控系统,实现全天候、无死角监控。项目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建设形式为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建成后,我县秸秆收储加工能力达到5000吨(含)以上的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不少于3,其中包含1个万吨级收储中心。补助资金用于与标准化收储中心能力提升(新建、改扩建)建设的相关投资(包含秸秆收储钢结构大棚、地面硬化、设施设备、收储中心配套的安全利用设施等)。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相关部门对项目总造价进行审定,按照不超过总造价30%且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的标准,对单个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项目实施主体给予补助。建成后签订承诺书,承诺3年内不得从事与秸秆收储加工无关的行业。若申报新建秸秆收储站点过多,补贴标准相应下调,补贴总资金不变。此项补助资金计划列支400万元

重要农机具购置补助项目

县域内取得营业执照、信誉良好且从事秸秆收储运销及秸秆加工、利用的经营组织,经其自主申请、乡镇推荐、农业农村局实地查看并组织相关人员审核后方可确定项目实施主体根据实施主体新购置的秸秆利用机械金额,按照不超过总价格(以税票为准)的50%予以补单台农机具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其余资金由购置实施主体自筹。补贴范围包括纳入中央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内的秸秆综合利用农机装备对尚未纳入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范围、但秸秆综合利用亟需的农机装备。已享受其他农机购置补贴的不予重复补贴。若购置机械较多,补贴标准相应下调,补贴总资金不变。此项补助资金计划列支260万元。

秸秆成型燃料加工试点建设项目

县域内取得营业执照、信誉良好且从事秸秆收储运销及秸秆加工、利用的经营组织其自主申请、乡镇推荐、农业农村局实地查看并组织相关人员审核后方可确定项目实施主体项目资金参考农机具购置补助标准,对实施主体新购置的秸秆成型燃料加工设备按照不超过总价格(以税票为准)的50%予以补,其余资金由购置实施主体自筹。所购置设备不得重复享受其他国家补贴。此项补助资金计划列支100万元。

)秸秆饲料化利用项目

县域内养殖手续齐全、环保设施达标、信誉良好的规模化养殖企业和秸秆饲料化加工企业,在经其自主申请、乡镇推荐、农业农村局实地查看并组织相关人员审核后,方可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农业农村局需同项目实施主体签订秸秆饲料化目标责任书,明确收储方式、拟收储数量、拟收储秸秆种类、时间节点等。根据2025河南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培训会指导意见,秸秆饲料化利用每吨补贴不超50元。计划总补贴金额152万元。

(五)技术支撑保障费用

按照《河南省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和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列支适当保障资金,用于聘请技术部门为濮阳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保障项目实施效果,项目拟实施单项资金结余的,结合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可调剂到方案内其他项目继续使用。若以上项目实施主体较多,补贴标准相应下调,补贴总资金不变。

以上各项共计财政资金912万元

、项目验收程序和内容

项目完成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县农业农村局随即安排相关人员按规定验收。对达不到验收条件的项目不予验收并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后仍达不到验收要求的,取消获得项目补贴资格。项目验收完成后,结合实施方案项目资金分项额度,确定拟补贴项目及资金,并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拨付项目补贴资金。

、进度安排

20257月,根据《河南省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和2025年河南省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培训会指导意见,制定《濮阳县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同时结合实施方案制定工作台账、实施细则。

20257—12月,根据工作台账时间节点,指导推进项目实施,按项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公示及资金拨付,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培训、调试、监管和评价,使项目成果尽快投入运行、发挥效益。

20261月,做好项目总结和绩效评价

、保障措施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财政农机发展中心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及有关乡镇(办)配合统筹推进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不定期召开会议解决项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项目实施进度监督和检查验收,保障项目规范实施、按期完成。同时,成立生态与资源保护资源利用、农机饲料技术人员组成的项目技术服务组,开展宣传发动、技术培训、入户指导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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