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县支持小微企业提质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
濮县政办〔2025〕10号
各乡镇(办),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濮阳县支持小微企业提质升级若干措施》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年7月21日
濮阳县支持小微企业提质升级若干措施
为落实省委“四高四争先”战略部署,聚力“三创”突破,加快推动纺织服装、塑料编织、润滑油脂、食品加工等行业小微企业提质升级,赋能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支持企业“小升规”若干措施》(豫政办〔2025〕19号)、《濮阳市支持小微企业科创赋能绿色转型提质升级若干措施》(濮政办〔2025〕7号)文件精神,结合濮阳县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紧盯产业短板,推动提质升级
(一)激发传统产业创新活力。推动小微企业技术、产品、管理、模式创新,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辅导力度,落实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增值税加计5%抵减、所得税按照15%比例缴纳等政策。支持乡镇依法依规制定促进小微企业提质升级的优惠政策。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等联合打造产教融合人才培养基地,在科技攻关、技术研发等创新实践中培养企业适用人才。鼓励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参与选聘“科技副总”,“科技副总”按照规定在企业工作的,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同时享受规定的相关权益。(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工信局、税务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办〕、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落实。以下任务均需各乡镇〔办〕、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负责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提升传统产业规范化水平。积极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培育一批示范引领的智能工厂(车间)。持续构建以绿色工厂为主要内容的绿色制造体系,推动企业绿色低碳转型。鼓励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加大安全投入,推动传统产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建立健全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以濮阳科技职业学院、濮阳县职业学校、濮阳县职教中心为依托,鼓励企业参与学校的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工作。支持小微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分行业举办小微企业培训活动,每年培训企业家及管理人员200人次。成立纺织服装、塑料编织、润滑油脂、食品加工等行业协会,并为其办公用房、活动开展方面提供便利,发挥协会在行业治理、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与促进合作等方面的作用。(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打造传统产业质量品牌。实施“三品”战略,鼓励传统产业头部企业走品牌化发展之路,提升品牌附加值和企业软实力。聚焦消费品领域,创建濮阳县纺织服装、塑料编织、润滑油脂等区域品牌和雅芬、可祺、长城润滑脂等企业品牌。积极引导企业参加国内外线上线下展会,扩大传统产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依托五星、柳屯、海通、庆祖等乡镇打造濮阳县纺织服装、塑料编织、润滑油脂、食品加工产业园。(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商务局、妇联、文广体旅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培育传统产业龙头企业。指导50家左右临规达规企业,逐企建立“领导干部+责任部门+金融机构”的包保服务专班,切实解决企业在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科技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困难问题,加快培育一批带动力强、有品牌影响力的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商务局、金融监管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传统产业集聚升级。鼓励企业增资扩产,扩大本地投资。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资本运作、战略合作等方式,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提高核心竞争力。支持企业通过“以商招商”模式招引关联企业在我县新建产业项目,完善产业链,打造产业集群。落实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技改示范项目奖补、设备更新贷款贴息等支持政策,发挥龙头企业牵引带动作用,坚持内培外引双轮驱动,通过对现有企业的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和对外招大引强,壮大产业发展规模。(责任单位:县发改委、招商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帮扶力度,助力企业发展
(六)强化融资服务。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持续关注企业后续经营。创新“濮易融”品牌,着力打造一批“项目贷”“专精特新贷”等定制化金融产品。深入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持续推进“首贷破冰”行动,促进信用贷扩面。(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政府办〔金融〕、金融监管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电力服务。针对小微企业,推广项目“首席服务官”机制,“一对一”主动跟进,帮助项目快用电、用好电。支持小微企业建设分布式光伏,实现绿电直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因地制宜配置用户侧储能设施,提升电力自平衡能力,降低用电成本。(责任单位:县发改委、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助力开拓市场。鼓励小微企业参加国内外展会活动,对参加境外重点展会的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补贴支持,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资金、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资金。支持小微企业参加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依法依规享受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各项政府采购政策。(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商务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税务服务。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对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的新入库企业依法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对按期缴纳税款有困难且符合法定条件的新入库企业,税务部门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符合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新入库企业免征契税。(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十)强化要素支持。引导纺织服装、塑料编织、润滑油脂、食品加工等传统产业进区入园、规范发展,强化在用地、厂房、水、气等要素供给方面的保障,重点保障新入库工业企业需求。鼓励乡镇(办)利用闲置厂房、土地招引落地新项目。专题研究企业立项政策,在企业用地方面予以土地政策支持,满足企业扩大生产规模的用地需求。(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应急局、生态环境分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规范执法检查。坚持“无事不扰、有求必应”,依法保护新入库企业自主经营权。落实“企业宁静日”制度,除有明确规定、查处投诉举报、上级转办交办等情形外,执法部门对新入库企业的执法检查事项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同一单位对同一新入库企业开展的检查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分局、应急局等涉企执法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政策引导,支持做大做强
(十二)入库奖励。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的企业除享受市财政奖励政策外,县财政连续奖励三年,入库当年奖励5万元,第二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5%以上的奖励5万元,第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5%以上的奖励5万元。(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房租奖励。对首次纳入规上工业企业库的企业租用国有资产类标准工业厂房的优先予以安排,入驻后3年内免交房租。(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开州集团、华濮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人才政策。落实“1+14”人才政策,拓宽企业人才招引渠道,支持企业通过就业见习人员管理、职称评聘工作及高层次人才认定等服务,引进和培养优秀人才。完善落实高层次人才落户居留、子女教育、住房安居等保障措施,切实提升人才落户居留的便利度和满意度。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及稳岗扩岗专项贷款作用,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400万元额度的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实际贷款利率50%的财政贴息。将符合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的小微企业单户授信额度提高至5000万元。按规定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政策。(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明确培育路径,分类推动入规
(十五)加快新投产项目入库。优化项目审批和建设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落地建设中的审批办件、资金、用能等方面的困难问题,力争更多工业项目实现当年投产、当年升规入库。(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工信局、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县政府办〔金融〕、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确保达规企业应入尽入。按照不低于年度发展预期的1.2倍建立工业“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加大对临规、达规企业服务支持力度,着力解决企业在要素保障、人才用工、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困难问题,推动更多企业年报一批前达到入库标准,确保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应入尽入。(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委、人社局、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稳住在库企业防止退库。建立完善退库企业预警机制,逐季度跟踪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足2500万元的在库规上企业营收情况,加大服务力度,解决企业难题,确保在库企业稳定发展。(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五、强化工作合力,切实落实责任
(十八)加强部门协同。县工信、发改、统计、督查、税务、商务、科技、市场监管、供电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统筹推进支持小微企业科创赋能绿色转型提质升级工作。(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委、统计局、督查局、税务局、商务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强培训宣传。梳理惠企政策办理流程,明确各项政策申报的条件要求、具体步骤、办理部门、联系电话等信息,编印发放《惠企政策申报指南》,提高企业政策知晓率和项目申报通过率。工信、统计、税务、财政部门就统计报表填报、税收办理、健全规范财务制度等内容分批次对首次升规企业进行政策解读和实操培训。鼓励各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加大新入规企业的宣传推介力度,提升在库企业的自豪感、荣誉感。(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委、人社局、科技局、税务局、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完善工作机制。要将支持小微企业科创赋能绿色转型提质升级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对纺织服装、塑料编织、润滑油脂、食品加工等行业企业生产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坚持每月专题调度,及时协调解决。(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委、统计局、督查局、税务局、商务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其他事项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