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于:2025-07-10 10:28)


刘庆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化工专业园区边角地征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时,濮阳县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结合乡镇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情况,确定征地范围。

下一步,濮阳县将在依法实施征收的过程中充分考虑种植需求,合理调整征地边界,尽力避免被征土地四周形成边角地,最大限度保护耕地。若确因用地需要,征地后存在边角地情况,将严格按照程序,依法依规对被征地农民进行补偿,合理保障农民权益。

 

 

                     202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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