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于:2023-05-10 13:28)
县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围绕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二)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三)负责对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进行审核,提出拟办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
(五)负责县政府的会务工作。
(六)负责全县政务信息的采编、调研和上报;指导协调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七)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八)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指导各乡镇政府值班工作。
(九)承担县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向监督机关的备案报告工作。
(十)负责县政府涉及法律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务的合法性审查,为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重大行政管理活动提供具体法律意见;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经济仲裁工作;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的管理工作。
(十一)受理向县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拟订行政复议决定;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工作。
(十二)承担县政府行政、经济、民事应诉案件代理工作;承办县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
(十三)负责县政府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四)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红旗路106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15:00-18:30(夏)/14:30-18:00(冬)
负责人:张培庚 联系电话:331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