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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1-16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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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县政文〔2017〕4号 濮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濮阳县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的通知
濮县政文〔2017〕4号 濮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濮阳县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的通知
濮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濮阳县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有效解决我县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县政府决定成立濮阳县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组织排查全县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情况,研究制定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措施;加强建设领域的监督管理,及时妥善处置有关隐患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长: 赵丹(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国选(县政府办副主任)
李玉民(县住建局局长)
成员:王华忠(县发改委副主任)
温志新(县住建局副局长)
王文杰(县人社局副局长)
王思献(县财政局副局长)
孙学民(县公用事业局党组书记)
王西省(县公安局副政委)
张海军(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周振东(原县工商局副局长)
高光(县国土局纪检组长)
闫华锋(县市政局工会主席)
张红林(县房产局正科级干部)
文红甫(县人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李玉民(兼),副主任温志新(兼)、王文杰(兼)。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