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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2-13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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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濮县政〔2017〕2号 濮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农民进县城随迁子女公平有序入学工作的意见

濮县政〔2017〕2号 濮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农民进县城随迁子女公平有序入学工作的意见

濮县政2017〕2



濮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农民进县城随迁子女公平有序

入学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保障农民进县城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以政策支持促进教育公平化、普惠化和公益化,现就农民进县城随迁子女公平有序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做好农民进县城随迁子女公平有序入学工作是落实我县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强化产业和基础设施“两大支撑”,推进市县、城乡、产城“三个融合”,促进全县经济社会赶超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是突出共享发展、打赢脱贫攻坚战、关注人民福祉、实现科教兴县文化强县的重要策略;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具体体现。各乡镇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完善措施,认真扎实地做好此项工作。

二、目标任务

(一)应收尽收。对于农民进入县城购房定居、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要做到应收尽收,切实满足进城农民子女教育需求,解除后顾之忧,增进创业动力。

(二)规范办学。切实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做到农民进县城随迁子女与城市学生统一编班、统一管理、统一教学、统一活动,真正使农民进县城随迁子女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三)配置资源。县城区规划建设要充分考虑农民进县城随迁子女入学需求,将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发展与教育民生保障紧密结合起来,合理配置中小学教育资源,要有一定前瞻性,优先规划建设学校,用看得见的优质教育资源让农民相信县城进得来、过得好、有希望,以教育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健全相关政策保障体系和监督机制,确保学校建设土地优先供应、资金优先筹措、服务优先保障,确保配建学校高标准、高质量、高时效建成,确保城区学位充足,确保教育环境优化,确保将教育优先发展落到实处。“十三五”期间,要在县城区新建改扩建学校17所。其中,新建小学8所(县第四、五、六、七、八、九实验小学,城南小学、兴濮小学),新建初中1所(城西中学),新建完中1所(濮阳中学),新建一贯制学校1所(濮阳外国语学校),新建职业技术培训中心2所(县职教中心新校区、北京移动电信呼叫培训中心),改扩建学校4所(县第一中学、县职业技术学校、城东中学、清河头一中),小学新增学位3万个,初中新增学位1.5万个,到2020年基本普及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的高中阶段教育,切实满足由于城镇化进程加快带来的教育需求。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协调、共享的原则。把农民进县城随迁子女教育纳入县城区公共教育服务保障体系,帮助其解决困难,融入城市。

(二)坚持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原则。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安排农民进县城随迁子女入学,确保应收尽收,方便群众。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将农民进县城随迁子女入学相关政策公告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及时解决随迁子女入学相关问题,主动访问群众需求,确保有序。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教育、发改、国土、住建、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县城区教育资源配置的统筹规划和实施,教育部门要做好农民进县城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统筹管理,切实将好事办好。

(二)强化督查问责。把农民进县城随迁子女入学保障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督查的重要内容,加大督查问责力度。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积极创新宣传内容和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做好农民进县城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我县农民进县城子女入学保障工作的得力措施和突出成效,宣传我县教育改革发展的大好形势,为做好农民进县城随迁子女入学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2017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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