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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2-13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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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县政文〔2017〕9号 濮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濮阳县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濮县政文〔2017〕9号 濮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濮阳县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濮县政文〔2017〕9号
濮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濮阳县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精神卫生工作的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县政府决定调整濮阳县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全县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确定年度工作任务,指导、督促、检查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各项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长:杨艳虹(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国选(县政府办副主任)
朱丽萍(县卫计委主任)
成员:刘亚涛(县政法委副书记)
徐伟(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继立(团县委副书记)
李相敏(县发改委副主任)
王育松(县督查局副局长)
王文杰(县人社局副局长)
刘庶鸿(县民政局副局长)
王西省(县公安局副政委)
刘社花(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
王江波(县食药监局副局长)
王衍庆(县文广局副局长)
邵丹(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靳谦哲(县科技局总工程师)
常春英(县政府教育督导团副总督学)
王思献(县财政局副局长)
庞贵娥(县妇联副主席)
王晓兵(县总工会副主席)
刘殿生(县残联党组书记)
朱素云(县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朱丽霞(原县卫生局副主任科员)
郭丽君(县精神病医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委,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朱丽霞(兼),副主任郭丽君(兼)、刘利涛(原县卫生局疾控股负责人)。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