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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08-28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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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濮县政办〔2018〕57号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西水坡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村庄生活污水及垃圾管理工作的通知

濮县政办〔2018〕57号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西水坡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村庄生活污水及垃圾管理工作的通知

西水坡饮用水源地涉及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的通知》(环办环监函〔2018〕284号)要求,2018年5月20日至29日,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督查行动第189督导组对濮阳市开展了专项督导检查,根据督导组反馈意见,结合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河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豫办〔2018〕14号)文件要求,现就加强西水坡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村庄生活污水及垃圾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强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村庄居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工作。建立村规民约和村庄保洁制度,配备专门保洁人员,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按照“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处理,做到二级保护区内村庄生活垃圾全部收集,集中送至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做好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村庄生活污水处理工作。鉴于目前二级保护区内村庄居民厕所均为旱厕,要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定期清理、沤制农家肥,实现农村粪便污水综合利用,确保农村污水、粪便不外排。从长远考虑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推行厕所革命,将厕所粪污、畜禽粪便等废弃物无害化处置综合利用,减少污水排放。有条件的可以统一纳管收集后进入相邻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或者利用人工湿地进行处理。

三、做好强化宣传,提高居民环保意识宣传工作。采用设立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全方位、立体化、多角度持续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广大群众的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意识,让保护饮用水源成为广大群众的行动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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