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屯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于:2020-05-29 09:22)
2020年5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电话:0393-3233496 电子邮件:hbjkfg@126.com
通讯地址:濮阳县红旗路与长庆路交叉口东北角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濮阳县环境保护局
2020年5月29日
详见附件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柳屯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项目 | 濮阳县柳屯镇第七社区常青小区西北角 | 濮阳县市政园林管理局 | 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技术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882.79万元,总用地面积5850m2,现有工程占地面积3250m2,本次技改新增东侧2600m2。 |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工艺中产生的恶臭污染物,对污泥浓缩池、污泥调节池加以封闭,然后采用管道收集这些构筑物产生的恶臭气体,收集后的恶臭气体经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高排气筒排放。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 废水:项目技改工程建成后,污水处理厂尾水水量没有改变,尾水排入幸福渠污染物浓度减少,对其水质有改善作用,有长久而有利的影响。 噪声:本项目投入运营后,经预测分析,噪声通过采取加强厂区环境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绿化降噪等措施,再经墙体隔音、距离衰减后,本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噪声环境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项目建成后主要的固体废弃物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栅渣、泥砂及剩余活性污泥。经脱水处理后运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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