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龙香念粮油有限公司日处理花生210吨及葵花籽120吨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布于:2020-05-29 09:23)
2020年5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电话:0393-3233496 电子邮件:hbjkfg@126.com
通讯地址:濮阳县红旗路与长庆路交叉口东北角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濮阳县环境保护局
2020年5月29日
详见附件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濮阳龙香念粮油有限公司日处理花生210吨及葵花籽120吨项目 | 濮阳市濮阳县八公桥镇南关 | 濮阳龙香念粮油有限公司 | 天津青草绿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6518m2,总建筑面积为15000m2。 | 废气: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为物理冷压榨,不需要加热,生产废气主要为过滤过程中产生的异味,且本项目在常温下进行过滤,本项目产生的异味量极少,故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污染性废气产生,废气主要为员工在厂区就餐时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气通道排放,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关于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5mg/m3的要求。 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为员工的生活废水。员工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于肥田。 噪声:主要为压榨机、过滤机等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减震垫减震、厂房隔音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固废主要为人工手选工序产生的杂质(泥沙、石子),外售给建材厂;项目过滤原油时产生的油渣,全部外售作为饲料综合利用。则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清运至垃圾中转站,做到日产日清,本项目固体废物经合理处置后不造成二次污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