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示(1)
(发布于:2021-07-01 11:27)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开办发﹝2018﹞1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濮阳县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工代赈)补助资金(濮财预[2021]167号)
(一)资金来源: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工代赈)补助资金省级资金181万元。
(二)分配情况:1、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81万元。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二、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濮财预[2021]168号)
(一)资金来源: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补助中央资金25万元、省级资金10万元。
(二)分配情况:1、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5万元。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三、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濮财预[2021]169号)
(一)资金来源: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补助市级资金3859万元。
(二)分配情况:1、用于产业发展项目3859万元。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四、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濮财预[2021]177号)
(一)资金来源: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补助中央资金1431万元、省级资金6622万元。
(二)分配情况:1、用于产业发展项目7476万元;
2、用于外出务工补贴项目100万元;
3、用于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450万元。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五、2021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
(一)资金来源:2021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5000万元。
(二)分配情况:1、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000万元。
责任单位:各有关乡镇
以上项目具体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主管部门、乡镇)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3316478(县财政局)
3329119(县乡村振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