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公安局对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12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于:2021-09-22 15:50)


尊敬的申瑞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濮阳市黄河东路添加红绿灯的问题的建议”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申瑞玲代表的建议后,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任秉航立即责成交警大队对建议事项逐一排查整改,交警大队受命后,立即成立了以交警大队长侯秀忠为组长,其他队委会成员为副组长,责任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领导小组,到X019县道鲁河镇寨上村进行实地勘察。

经实地勘察,因黄河路东路属于快速道路,不符合安装交通交通信号灯要求,针对黄河路车速快,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我局已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安装区间测速电子警察,以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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