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公安局对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12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于:2021-09-22 16:01)


尊敬的韩俊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胡文路与省道S209交叉口设红绿灯的建议”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韩俊甫代表的建议后,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任秉航立即责成交警大队对建议事项逐一排查整改,交警大队受命后,立即成立了以交警大队长侯秀忠为组长,其他队委会成员为副组长,责任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领导小组,到胡文路与S209路口进行实地勘察。

经实地勘察,胡文路东西方向路宽约12.5米,S209南北方向约为9.5米,该道路无标志标线,无交通信号灯,人车混行,重型车辆较多,存在马路市场,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该道路符合安装交通信号灯要求,我局已将该处道路安全隐患以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名义挂牌督办移交公安局,要求限期整改,并将该处安全隐患上报至交警支队和交警总队,尽快完善道路交通设施,取缔马路市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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