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公安局对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14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于:2021-09-22 16:10)


尊敬的张立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濮阳县106国道与省道交汇处红绿灯设计不合理的议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张立涛代表的建议后,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任秉航立即责成交警大队对建议事项逐一排查整改,交警大队受命后,立即成立了以交警大队长侯秀忠为组长,其他队委会成员为副组长,各责任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领导小组,对106国道红绿灯逐一排查整改。

经调查,为全力消除106国道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濮阳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各职能单位对106国道事故多发的安全隐患点段进行拉网式的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隐患点段挂牌督办给公路局,由公路局负责安装红绿灯及其他交通设施。当前,公路局在106国道安装红绿灯12处,分别为106国道帝舜大道口、石槽路口、胡庄路口、五星乡路口、濮卫高速路口、胡文路口、子白路口、徐镇路口、307省道口、八公桥路口、杨油坊路口、习城乡路口,全方位覆盖了106国道与省道及通村道路所有路口,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道路事故的发生。针对106国道红绿灯较多,易造成交通拥堵的情况,我局已积极会同公路局共同研究,建议公路局尽快将安装的红绿灯移交给我局管理,同时对各红绿灯口交通流量及事故起数进行统计,进而优化红绿灯设置,预防交通拥堵的发生。

同时,针对张立涛代表提出的106国道与训达路交叉口车流量大,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安装交通信号灯问题,我局已及时整改,在该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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