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濮阳县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43次常委会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

(发布于:2023-12-20 16:15)

12月5日,中共濮阳县第十三届委员会召开第43次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全县法治建设工作汇报。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盯目标,立足实际,以我县“一规划四方案”(《法治濮阳县建设规划(2021-2025年)》《濮阳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濮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法治濮阳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法治濮阳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施方案》)为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奋力开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新局面。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郝胜锋就今年以来我县法治建设整体形势进行了全面分析,就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进行了深入研判,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重点谋划。

县委书记周东柯强调,为推动全县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细落实,要从以下三方面做起:一要把握奋斗目标。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全县各级各部门上下联动、协同合作,倾力服务全县社会大局,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二要聚焦使命任务。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要切实发挥领导作用,委员会办公室和三个协调小组要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濮阳县。三要突出工作重点。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述法制度,全面做好年终考核,以考促学,以学促提升,全面推进我县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濮阳县而团结奋斗。


主办: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