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关于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于:2021-05-21 09:00)

2018年以来,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县政府和政府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指导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总遵循,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以实施“1211”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为抓手,持续优化服务,强化主动监督,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接受监督,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机制,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是认真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根据我县实际,从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强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六个方面,制定了《2018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今年创建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步骤和具体措施。二是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县政府先后制定了《濮阳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濮阳县政府合同管理办法》《濮阳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的实施细则》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了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三是强化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把依法行政作为衡量行政部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在去年考核方案的基础中,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机制,规范评分标准和细则,加大日常考核比重,突出实地考核成效,健全考核成员构成,扩大社会评议影响。

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

服务型行政执法是省政府大力推进的政府法制工作重点之一。我县选取城管综合执法、烟草、审计等重点执法部门作为试点,认真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安排部署,积极推进全县行政执法单位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促使各行政执法部门管理与服务并重,从管制型向服务指导型转变。一是全面实施行政指导。为全面做好行政指导工作,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行政指导纳入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全过程,推动行政指导工作有序进行二是认真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切实做好公安、医疗、消费者权益保护、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领域的行政调解工作,积极构建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形成调解工作合力。是开展基层行政执法调研。对各乡镇、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深入调研,全面掌握全县执法队伍的执法现状、执法人员经费保障、执法硬件设施配备等情况,研究解决基层行政执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持续提升基层执法水平打好基础。是突出典型带动。今年,县烟草局被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为全省第三批80家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并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品牌带动作用,积极扩展到全县行政执法单位和工作领域,推动全县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全面开展。

    强化服务,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进动投资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社会保障、商事制度改革、公安便民、办税事项等六大领域专项改革向纵深发展。今年,我县行政服务大厅正式投入使用,共设置综合受理窗口132个、入驻审批事项915项,入驻率93.3%,可以实现33家单位的727项事项综合受理,综合受理率达到76.7%,基本完成了“一门、一窗、一网”的改革目标。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现场会在我县召开。二是全面启动“一次办妥”改革。通过单位上报、编办初步审核、编办法制办联合审核、反馈确认意见四个步骤统筹开展我县重点领域“一次办妥”事项项目梳理工作。经过认真审核,梳理完成与群众和企业办事关系密切的五个重点领域共计361项“一次办妥”事项。其中:工商质监部门“商事制度改革”领域55项;税务局“办税事项”210项;人社局“社会保障”领域80项;发改委“投资项目审批”领域7项;国土局“不动产登记”领域9项。三是切实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完善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营造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规范程序不断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把行政决策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的轨道,按照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要求,严格执行《濮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决策前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有效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的积极作用;此外,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努力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今年,县政府法制部门共审核常务会议议题28项,审查县政府及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与其他主体签订的行政、民事合同50件次。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格审查把关,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将发布、修改、废止规范性文件的结果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主动接受其指导和监督。截至11月,共审查发布规范性文件12件。三是高度重视法制机构意见建议。政府常务会审议的议题会前需经政府法制机构审查,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另外,还通过召开协调会等多种方式,邀请政府法制机构派员参加到各类重大事务或问题的研究处理中,更好地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法律风险防控作用

(五)接受监督制约,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县政府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听取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意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和整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他们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二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利用《市长信箱》、《县长信箱》、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平台畅通民意反映渠道,对人民群众反映的796件问题,均认真进行了调查处理。三是加强专门监督。审计机关加大了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和重点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力度,监察部门加强了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督促政府工作人员廉洁从政,确保政令畅通。

(六)改进方式,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

一是规范行政复议程序,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要求,从规范受理渠道入手,采取便民措施,完善接待制度,畅通受理渠道,积极探索方便群众、快捷高效、方式灵活的受理方法,积极引导行政相对人通过行政复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把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行政机关的执法形象。2018年,受理行政复议申请50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受理行政赔偿申请6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以县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7件,法定期限内答复率100%二是积极做好行政应诉,树立法治政府形象。坚持把做好行政应诉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2018,以县政府名义应诉行政诉讼案件66件。对于每一个案件,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都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要求,依法及时应诉,树立公开公正、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形象。

(七)夯实基础,加强法律知识培训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实行每次会前学法制度,选取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政府工作职责紧密结合的重大难点、热点问题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推动发展的能力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采取专家讲座、以案讲法、法律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对全县21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增强,执法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不断进步。三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全年举办“12.4”集中法制宣传、社区义务法制宣传等法制宣传活动20余次,有效提升了群众的法制意识,在全县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一)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单位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视不够。有的只重视行政管理,忽视法律的规范、引导功能,导致执法水平不高。有的导致片面强调行政相对人应尽的责任,忽视行政机关应尽的责任。

(二)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依然存在。个别执法人员违反法律程序,滥用执法权力,乱收费、乱罚款等现象时有发生。部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不同程度的存在不持证执法、不亮证执法和随意执法的现象。

(三)法制宣传工作不够深入。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文件要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都承担一定的普法任务。目前,普法方式多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资料、摆摊咨询、上普法大课等方式进行,形式比较单一,缺乏创新意识,缺乏针对性和新颖性,普法宣传工作没有深度和氛围,难以调动群众的学法积极性。

下一步,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这条主线,突出服务改革发展和民生导向这两个重心,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濮阳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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