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广场和湿地公园周围夜间能否出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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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县广场和湿地公园周围夜间能否出夜市 信件编号:*****
内容: 尊敬的领导 尊敬的父母官你们好:广场和湿地公园夜间不能出摊设点 我代表广大贫困的摊主表示不满 收入低 为何政府要清除 不能丰富民众夜生活 改善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呢 你们坐在办公室怎么不为民着想呢 望各位领导考虑 发表好的政策
写信日期:2016-05-30 14:26
回复信息
办理情况: 刘国峰同志,你好:
接到县长信箱来信后,濮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针对你反映的《广场和湿地公园周边夜间能否出夜市》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办理情况如下:
一、调查情况
你反映的广场和湿地公园周边夜间能否出夜市的问题,根据《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修正)》的有关规定,在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不得擅自进行摆摊设点、店外销售等活动。
如若违反规定办法的,我局按照《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修正)》给予查处。
二、向来信人反馈情况
6月2日,我单位通过电话与来信人取得联系,向来信人反馈了调查及处理意见,来信人表示认可。
办理单位:濮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王雪雁  联系电话:5358908    2016年6月2日
办理日期:2016-06-03 1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