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详细信息
信件标题: 咨询 信件编号:0911103605*****
内容: 请问濮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有效期是多少
写信日期:2025-09-11 10:36
回复信息
办理情况:

张子成同志,你好:

接到县长信箱来信后,濮阳县财政局针对你反映的濮阳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有效期是多少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办理情况如下:

、处理意见及落实情况

根据调查情况,濮阳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有效期问题处理意见如下:

(一)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名称冠以“暂行”“试行”或者涉及的内容属于阶段性工作的,应当载明有效期。濮阳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不属于该规定内容,可以不设置有效期;

(二)濮阳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有效期是多少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变化,如需制定新的濮阳县城市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新办法出台后,目前使用的《濮阳县城市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将自动作废。

二、向来信人反馈情况

9月15日,濮阳县财政局单位工作人员与来信人取得联系,向来信人反馈了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来信人表示认可。

 三、办理单位:濮阳县财政局,联系人:张磊,联系电话13939399916


                             2025年9月15日


办理日期:2025-09-15 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