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于:2021-07-25 14:19)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申报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 2021 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2114 号,现将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1 年 8 月 1 日起,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启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废止文件及条款清单》所列文件、条款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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