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濮阳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于:2023-06-21 10:00)


各乡镇(办),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组成部门: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等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濮阳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科学安排工作进度,满足决策时效性,并做好全过程记录及材料归档

二、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新增或者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三、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将对承办单位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未严格履行法定决策程序的事项,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附件:濮阳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3年6月21日

 




濮阳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时间安排

1

濮阳县“十四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县卫健委

第二季度

2

濮阳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县卫健委

第二季度

3

2023年濮阳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

县乡村振兴局

第二季度

4

濮阳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县自然资源局

第四季度

5

濮阳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县自然资源局

第四季度

6

濮阳县中心城区专项规划修编

县自然资源局

第四季度

7

濮阳县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实施方案

县水利局

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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