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公安局对县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7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于:2021-09-28 09:35)


尊敬的黄立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濮阳县境内道路交通安全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黄立峰委员的提案后,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任秉航立即责成交警大队对建议事项排查整改,交警大队受命后,立即成立了以交警大队长侯秀忠为组长,其他队委会成员为副组长,责任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领导小组,到106国道和桃园金堤交叉口、106国道高架桥段西清河头村入口处、106国道和胜利路、106国道建设路等路段进行了实地勘察。

当前,我局已在106国道胜利路安装交通信号灯并配套违章监控设备;106国道建设路口交通信号灯已纳入电子警察三期计划,当前正在招标;106国道高架桥段西清河头村入口处,106国道和桃园金堤交叉口处因地势不平,驾驶员视线受阻,安装交通信号灯容易导致追尾交通事故,不符合安装交通信号灯要求,我局对该处标示标线进行了重新施划,确保该处道路交通安全。

我局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开展了一系列“百名民警进万家”“美丽乡村行”“一盔一带”“七进”等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同时我局交通大队车管所持续开展“两个教育”活动,教育驾驶员要文明驾驶,坚决杜绝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联合各乡镇政府持续开展文明交通村创建活动,逐步实现一村一栏一标语,当前我县共建设完成文明交通村412个;联合教育部门建设中小学文明交通基地,建设完成中小学教育基地100个。



收藏】 【纠错】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