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公安局对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05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于:2021-09-22 15:56)
尊敬的牛海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宋锁城村路和濮渠路交叉口设置红绿灯的建议”等议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牛海润代表的建议后,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任秉航立即责成交警大队对建议事项排查整改,交警大队受命后,立即成立了以交警大队长侯秀忠为组长,其他队委会成员为副组长,责任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领导小组,到宋锁城村路濮渠路交叉口进行实地勘察。
经实地勘察,该处道路人车混行,重型车辆较多,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需要安装交通信号灯及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我局已将该处道路安全隐患以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名义挂牌督办移交公路局,要求限期安装交通信号灯,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群众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