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自然资源局 对县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49号提案的 答 复
(发布于:2021-09-20 00:00)


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濮阳县第二中学北门两侧绿化带处建设停车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濮阳县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2035年)》要求,该区域为建设绿地,归属县市政园林管理局管理,若要改变该区域规划用地性质,需经贵单位向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同意后,方可改变建设用途,用于学校公共停车场建设。

联系单位及电话:濮阳县自然资源局 3355019  联系人:张阳艳



收藏】 【纠错】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