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公安局对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20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于:2021-09-21 16:24)


尊敬的王连兴、黄瑞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富民路与吉庆路安装红绿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王连兴、黄瑞春代表的建议后,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任秉航立即责成交警大队对建议事项逐一排查整改,交警大队受命后,立即成立了以交警大队长侯秀忠为组长,办公室主任王伟为副组长,责任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领导小组,到濮阳县富民路与吉庆路口实地调查。

经调查,王连兴、黄瑞春代表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我局已在富民路与吉庆路安装交通信号灯,同时在县一实小学校门口安装违停抓拍电子警察。对违章停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处罚,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护学岗”工作,指挥学校师生安全过马路,引导学生家长有序停放车辆,确保县一实小周边道路安全、有序、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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