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公安局对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21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于:2021-09-21 11:41)


尊敬的赵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县城区校园周边及学生安全防护案例的议案”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赵静代表的建议后,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任秉航立即责成交警大队对建议事项逐一排查整改,交警大队受命后,立即成立了以交警大队长侯秀忠为组长,办公室主任王伟为副组长,责任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领导小组,到濮阳县第四实验小学门口实地调查。

经调查,赵静代表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我局已将丁改民代表提出的在工业路东侧、西围墙外的匝道上安装护栏相关事宜纳入到我县交通管理工作提升工作中。针对学校周边道路社会车辆较多,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护学岗”工作,指挥学校师生安全过马路,引导学生家长有序停放车辆。针对县四实小周边道路违停车辆较多的问题,我局已在县四实小周边安装电子警察设备,对违停车辆及闯红灯、不按导向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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