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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市县党政机关已经配备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且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的,应当在2021年年底前全部设立公职律师。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不存在法律顾问“聘而不用”的情形,公职律师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河南省公职律师执业申请表-样表
2023-12-13 11:01
中共濮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12-13 11:00
法律顾问参会照片(右侧最后一个)
2023-12-13 10:58
关于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的情况说明
2023-12-13 10:57
主办:
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