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支持工业设计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 通知
(发布于:2021-12-16 14:03)


濮阳市支持工业设计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试行)

 

工业设计是指以工业产品为对象,综合运用科技成果和工 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活动。为加快推进我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工业设计的创新引领作用,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做大做强工业设计主体。积极转变发展理念、搭建合作平台,吸引国内外知名设计机构、知名设计大师工作室落户我市, 引领工业设计产业发展。对于新引进的知名设计机构、知名设计大师工作室,设立 2 年以上、服务企业 10 家以上的,经评估确认后给予设计机构 20 万元、工作室 10 万元的奖励。鼓励优势企业建设工业设计中心,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奖励 50 万元、30 万元。鼓励龙头企业剥离工业设计部门,成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企业。支持专业科研院所,以市场为导向强化工业设计功能,为全社会提供专业服务。鼓励创客和自由职业者将工作室、个体户注册为工业设计企业。奖补资金由受益财政承担。

二、打造工业设计产业基地。聚焦“三大三专”等优势产业,持开发区等县建设工业设计产业集聚园区,在用地保障、财政金融、项目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工业设计与产业发展全面融合,推动工业设计业规模化、集聚化发展,形成辐射带动效应明显的工业设计产业基地。对于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产业集聚园区和工业设计创业园区,分别给予 100 万元、50 万元、30 万元的奖励。

三、鼓励企业购买工业设计服务。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和特色产业,推动设计+品牌”“设计+科技”“设计+制造等新业态发展, 在产业链各环节植入工业设计,提升清丰家居、南乐生物基材料、台前羽绒服饰、华龙区装备制造等特色产业影响力。鼓励制造企业将可外包的设计业务发包给工业设计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加快产品升级换代和品牌建设。企业购买工业设计服务, 可申请一次奖补,奖补标准为服务合同实际发生额的 50%,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对与工业设计机构建立 3 年以上稳定合作关系的企业,奖补标准可提高到 50 万元。奖补资金由受益财政承担。

四、举办大型工业设计活动。积极开展工业设计宣传活动, 并举办大型工业设计展以及工业设计大赛,提高全社会促进工业设计产业发展的意识。以品牌经济效益附加值、节能减排改善、社会影响力等多方面量化推选一批工业设计优秀案例。定期开展工业设计各类竞赛以及优秀工业设计人才、设计作品、设计成果的评比、奖励、展示、展览、交流等活动,不断扩大濮阳工业设计知名度,提升濮阳设计品牌影响力。经省政府批准的重大活动, 根据实际规模、支出和效果,给予不超过 300 万元的补助;重大国际交流活动,可一事一议给予补助。

五、支持企业参加设计创新比赛。获得国内外顶尖设计大奖的,给予奖励。如对获得德国 iF 设计奖、红点之星、红点至尊奖的,每项奖励 20 万元;对获得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金奖的, 每项奖励 10 万元;对获得美国 IDEA 设计奖的,每项奖励 5 万元。

六、助推工业设计成果转化。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引入设计资源,与特色产业展开合作,促进设计成果落地生根。帮助引导企业应用工业设计,优化产品外观、结构、功能,开发原创型新产品,提高供给质量。支持基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设计创新成果应用推广。对经审核认定的工业设计成果转化应用项目,按核定支出费用 50%给予奖补,单个项目不超过100 万元。奖补资金由受益财政承担。

七、设立工业设计产业专项资金。 2020 年起连续 3 年,市级财政设立一定金额的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工业设计产业集聚园区建设、设计创新比赛奖励、举办大型工业设计活动等奖补。

八、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企业和个人对工业设计成果申请专利、注册商标和著作权登记,鼓励在产品或包装上标注设计机构或设计者名称,保护工业设计创新成果和设计者权益。依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盗版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并列入社会信用黑名单

九、加大工业设计人才培养。鼓励高校与国外知名设计学院联合办学,鼓励海内外优秀工业设计人才来濮阳从事工业设计类研究、教学工作。支持院校与企业联合建设工业设计产业实训基地和订单式人才培训基地,实施万名企业家专题培训计划,开展工业设计从业人员在职培训。将工业设计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培养和选拔范围,探索建立工业设计人才评价、培养、激励、流动机制,并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十、强化工作推进组织保障。市政府成立濮阳市工业设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协调和推进工业设计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推动工业设计发展的工作合力。引导成立工业设计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社会组织,加强业务指导,建立专业化、市场化管理运营机制,推动工业设计产业发展。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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