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工作现场会在濮阳县召开
(发布于:2023-05-25 09:22)


5月23日,濮阳市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工作现场会在濮阳县召开。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局长李宏峰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司法局副局长林青、刘世江、王鑫蕊参会。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副主任刘锐,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委依法治县办主任郝胜锋,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袁纪彬等参加观摩、出席会议。各县(区)依法治县(区)办副主任、司法局(办)主要负责人,司法局(办)分管领导(副主任),市司法局有关法治建设工作科室负责人等参会。

会前,全体参会人员先后来到濮阳县城关镇法治建设工作阵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对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司法所建设、矛盾调解、实体化运行等工作现场观摩。

会上,郝胜锋代表县委、县政府致辞,表示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交流互鉴,努力探索基层法治建设的新方法、新途径。

濮阳县、清丰县、南乐县依法治县办副主任依次作典型发言,其他县(区)作书面交流。

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林青、刘世江分别对法治政府建设、司法所工作进行周密安排部署。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鑫蕊主持会议。

李宏峰在讲话中强调,一要肯定成绩,凝聚共识。过去的一年,大家履职尽责,强化创新,全市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成效显著,大家要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为我市法治建设贡献力量。二要统筹推进,改革创新。司法行政机关,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政法机关,更是承担着重要职能的政府组成部门。要鲜明树立“大司法行政”的理念,用好“三个平台”,以理念更新引领和保障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要强化法治建设统筹,健全基层法治建设体系,突出重点任务,提升法治建设工作实效,发挥立法引领作用,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拓展“法律七进”,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纵深发展。要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省“一规划两方案”及我市“一规划四方案”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三项重点工作取得实效。三要健全制度、强化保障。要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坚持抓住关键“少数”,切实抓好组织建设和基层法治队伍建设,把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全面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确保建立一支“五个过硬”的基层法治队伍。

刘锐表示,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工程,濮阳县将以此次现场会为契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基层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以督察整改工作为抓手,为基层法治建设增砖添瓦,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濮阳绚丽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收藏】 【纠错】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