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办理(婚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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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户籍办理(婚迁) 信件编号:2016030112*****
内容: 本人河北邯郸人,去年结婚,嫁入濮阳县王称固乡,现要咨询迁户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谢谢!
还有小孩上户口的流程及资料。
写信日期:2016-03-01 12:11
回复信息
办理情况:

齐军文同志你好:
经查,夫妻投靠入户所需材料: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4、入户地证明信。
夫妻投靠入户办理流程: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后,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派出所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县区内的迁移在入户地派出所直接办理,市内县与县之间,各县与市区派出所之间需要到县公安局户政室进行网上审批,市外迁入的需县公安局审批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两周岁以内婚生婴儿出生登记所需材料:1、《出生医学证明》;2、父母《结婚证》;3、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4、新生儿父亲或母亲书面申请。
两周岁以内婚生婴儿出生登记流程:1、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户籍民警审核,申报材料齐全的,予以当场办理。2、无《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的户口登记,凭父母申请、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婴儿出生情况证明以及其他规定材料,由派出所出具《亲子鉴定委托书》到指定鉴定机构做亲子鉴定,再由社区民警调查核实并签署意见,经主管所领导审核后报县局公安机关批准后予以落户。3、出国、出境公民所生子女,其父或母户口在国内的,在其父或母处落户,其父母均定居国外的,可以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均不在的,可以在其他抚养人处落户,其父母回国后将户口迁至父母处。4、现役军人所生子女的户口登记。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可以在其父母部队所在地派出所以婴儿姓名单独立户,也可以在该子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5、弃婴的出生登记,由社会福利机构提交申报材料,派出所办理集体户口。6、已婚学生夫妻双方均属高校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可以在该子女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待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毕业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后,再办理该子女投靠父母的落户手续。已婚学生夫妻一方户口属高校集体户口、另一方为非高校集体户口,或者双方户口均属非高校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随其非高校集体户口的父亲或者母亲落户。
办理单位:濮阳县公安局郝伟  县公安局户政室电话:0393-8840609

办理日期:2016-03-14 08:37